恋爱非婚生的子女 到底该由谁抚养

四川法制报 2018-11-21 01:03 大字

本报讯(吕杨 记者 郝飞)“孩子应该跟我生活,我有能力抚养他。”“凭什么,孩子还小就应该跟妈妈生活。”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张小红(化名)与罗小天(化名)通过一款社交软件相识,并很快擦出爱的火花。2018年3月,张小红诞下了一个小生命。张小红与罗小天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孩子太小,并且小孩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小孩由母亲张小红抚养较为适宜。兼顾法理与情理,温江区法院作出小孩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罗小天支付3月至8月的生活费6000元的判决,并自9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至小孩可以独立生活为止;此外,支付孩子9月起至独立生活为止的基础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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