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路径模式 强化规范化建设

四川法制报 2018-11-15 01:01 大字

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外景

司法所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所开展远程视频调解成都市司法所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施尚君杨茜本报记者曾昌文文/图

基层稳,则大局稳;基础牢,则事业兴。司法所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净水池”,是法治良序的“孵化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基。

9月14日至15日,第一次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此次会议前后,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带队分别调研了新津县普兴司法所、温江区和盛司法所和都江堰市银杏司法所。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新都区木兰司法所、龙泉驿区龙泉司法所、温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温江区光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代表对成都市的司法所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参与社会治理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

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次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选择在成都召开,与成都市司法局近年来始终坚持“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强”的工作理念,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创新“司法所·148”工作新路径,切实发挥司法所“一线窗口”作用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不开。

建设规范化司法所 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您好,需要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还是其他服务?”每当有来访者,温江区和盛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王灵总会面带笑容地进行询问。

今年5月,省司法厅评选出一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盛司法所便是其中之一。“群众有与法律相关的需求,我们这里都可以用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一站式服务。”王灵说。

近年来,成都市司法局从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两个方面着力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已基本实现司法所“全覆盖”和“标准化”,夯实了司法行政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基础。

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都市政府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题会,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研究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纪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新增为市委市政府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年”考核项目。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目前,全市375个乡镇(街道)共建成并投入使用375个司法所,重新打造和更换了司法所门头、吊牌、灯箱、指路牌、工作牌、座牌等,不断改善司法所配套业务用房条件。全市司法所都有相对集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司法所达到独门独院独栋标准,全面实现了“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的工作目标。

在司法所基础设施完善的基础上,为巩固发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成都市司法局强化了司法所以区(市)县司法局为主、乡镇(街道)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加快推进落实司法所管理体制的进程,全市20个区(市)县所辖司法所已经落实管理体制。非行政区划管理体制的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则主动承担起了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并形成了以党工委办公室为主、乡镇(街道)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301个,其中“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22个。“规范化司法所建成后,以前那些‘门难找’‘脸难辨’‘工作效率低’的问题也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创新“司法所·148”模式 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随着近年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基层司法所职能任务不断增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5年初,成都市司法局创新提出了以“司法所·148”为抓手,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如今,3年多过去,“司法所·148”的工作模式已成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已基本上达到了让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司法所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所谓“司法所·148”,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做到“一个专注、四个延伸和八个具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一个专注”就是专注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3年来,成都市375个基层司法所专注于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基层民生改善的职能职责,赢得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四个延伸”就是以“惠民利民”为抓手,建立统筹协调、城乡一体普惠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有效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4个阵地,确保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09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27个,全市4340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组建了一支6614人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八个具备”就是以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为引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促使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能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咨询、开展社区矫正、开展安置帮教和开展法律援助咨询等8种工作能力。

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2017年,全市司法所工作情况统计数据与往年同期对比,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采纳意见、建议”两项指标分别上升了143.1%和84.4%;司法所工作数据中“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和“法治宣传”四项指标也比往年同期上升了58.8%、167.9%、95.4%和93.5%,探索了一条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落地开花的新路径,既满足了基层干部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又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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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普兴司法所:

主动当好“稳定器、减压器、助推器”

普兴司法所近年来全面融入普兴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主动当好“稳定器、减压器、助推器”。“稳定器”就是通过建立由网格员、司法助理员、社区民警组成的“司法网格队伍”,定期走访特殊人群,及时关爱帮扶,实现特殊人群网格化管理。“减压器”就是组织律师、乡贤等社会力量,搭建“廊桥夜话”“聊天夜谈”等交流载体,进一步畅通渠道,理顺群众心气。“助推器”就是围绕“两园一区”“一心三片”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选聘专业法律顾问,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温江区和盛司法所:

“三借两创一智能”提供“一站式”服务

近年来,和盛司法所借助校地合作、远程探视、远程确认、智能机器人,融入“互联网+”理念,采取线下面对面服务与线上点对点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百姓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形成了以“秀云工作室”为代表的柔性化调解工作法,以“校地合作”为基础的法治建设工作模式,以专业律师参与为前提的“前端引导、诉访分流”等一批工作品牌。

都江堰市银杏司法所:

“两礼一室一行动”构建普法新格局

都江堰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银杏司法所在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中,结合辖区学校多、青少年维权事宜多的实际,开展了“两礼、一室、一行动”。“两礼”是指“14岁学生守法典礼”和“18岁成人礼”普法活动;“一室”即堰水清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一行动”是实施“小手拉大手·学法守法一起走”行动。

龙泉驿区龙泉司法所:

“一二三”思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龙泉驿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二三”总体思路就是一个坚持,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两个结合,即结合政法工作重点难点和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三个充分,即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优势,充分展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把司法所打造成人民调解指挥部、社区矫正执行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使之成为司法行政强有力的执行终端、最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

新都区木兰司法所:

“一场一市一集成”提供多样化服务

近年来,新都区司法局木兰司法所建设了一场(“连心”法治广场)、一市(法治超市),一集成(视频调解、远程帮教探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服务集成),为群众提供性质多样、差异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截至目前,该所今年累计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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