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劳动报酬 建筑老板获刑2年
本报讯(黄猷铃 记者 郝飞)“我们都好久没看到方老板了,电话也打不通,那么多工人的工资没发,都是大家的血汗钱啊。”这是前不久,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门外几名工人讨要劳动报酬的场景。近日,温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方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据了解,2009年至2014年,方某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承建温江区几大工程项目过程中,累计拖欠百余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2015年2月,温江区建设局责令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但方某某仍采取逃匿等方式未予支付。2017年1月,方某某在湖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截止到归案时,其仍未支付工人工资累计17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依法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早报讯(记者李玥林)9月13日晚,温江区2018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第三次竞进拉练暨首届社区之歌创展大赛总决赛在和盛镇紫薇...
温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温江区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