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罪未成年人“不捕”后 检察机关“四步帮教”

成都晚报 2018-07-04 02:42 大字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温江区检察院获悉,日前在未成年人专用办案区内举办了一场宣告仪式,在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司法社工见证下,2起盗窃案中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不捕”的决定,他们郑重地说出了“我明白”3个字。

5月18日,17岁的小张为迎接即将到来的18岁生日,以入室盗窃的方式“赚钱”,准备请朋友吃饭。5月15日,17岁的小刘和小夏无钱消费,于是盗取电瓶车。考虑到3人均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温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人在宣告仪式现场表示悔不当初,暑假中将在父母监护下找份工作,以自己的劳动成果赔偿被害人损失。开学后,将配合监护人和检察机关,进入学校学习,以一技之长立足社会。

不批准逮捕后,上述3人将接受个性化关护帮教、心理引导+亲职教育、不捕执行与不捕宣告、司法训诫结合教育鼓励“四步帮教”,旨在解决少捕慎诉对象不捕后的“空档期”,既有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又能促使未成年人吸取教训,做到挽救与教育无缝衔接。仲静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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