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小贩伤人被诉

四川农村日报 2018-04-11 06:34 大字

稿件来源:刘佳

本报讯 (记者 刘佳)与人发生打斗拿刀伤人,为此自己也付出代价。这是近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起案例。

余某是温江区某菜市场的个体摊贩。2017年9月的某天,乱扔垃圾的余某与负责维护菜市场日常卫生秩序的刘某发生争吵,并逐步升级为扭打行为。情急之下,余某从自己的三轮车尾部抽出一把削菜尖刀向刘某戳去……后经鉴定,刘某被刺伤,评定为轻伤一级。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嫌疑人余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余某面对规劝拒不改正导致冲突升级,又因遇事暴躁不够冷静致人受伤,最终导致自己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借此案提醒大家,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同时遇到问题或者争端应三思而后行,切勿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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