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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走红赢在普法接地气

济南日报 2017-09-07 11:33 大字

云溪派出所警示牌

近日,成都温江区公安分局云溪派出所设立的一块“打架成本”公示牌引来网友关注。“造成轻微伤直接成本:5至15日行政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警示牌下方还有大字提醒:“莫冲动,祝君身体健康”,反面则有“退后一步天地宽、礼让三分都愉快”的提示语。(9月6日《成都商报》)

“打架成本”警示牌之所以走红,赢在它既没有长篇大论地引经据典,也没有罗列法律法规的冗长条文,就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际交往中发生打架事件,即使打赢了也没赢家,又何必互相伤害?在一目了然却有力的成本计算中,提升了大家对“打架不可取”的价值认同。

“打架成本”公示牌可贵,是因为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充满说教腔调,照本宣科、千篇一律、枯燥乏味。有的直接挂几条干巴巴的法条,宣讲一些大而空的道理,比如“法律是把双刃剑,惩恶又扬善”。这类普法方式难以引发我们的情感共鸣与心理共振,自然无法收获应有的普法效果。更有甚者,一些普法宣传充满居高临下的威胁和恐吓,例如“警告一切入室盗窃犯,一旦抓住就地正法”“飞车抢夺,拒捕击毙”“上坟祭祖时如引起火灾,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并铲除祖坟”等等。以暴力标语恐吓,只会适得其反。

在文明和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普法宣传更需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要让普法宣传更易于被群众接受并收到良好效果,就要讲究“深入浅出”,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体察群众的接受习惯,然后将原本枯燥的宣讲内容用大众易于理解、易于感知后果的语言表达出来。如此“大巧若拙”,方能降低沟通成本,得到群众的自觉认同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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