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七批6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公布 其中,肇事逃逸者55人,酒驾或醉驾者13人

华西都市报 2018-12-01 05:13 大字

其中,肇事逃逸者55人,酒驾或醉驾者13人 11月30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震慑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成都交警向社会公布第七批成都“终生禁驾”机动车驾驶人的名单。

此次禁驾主要为“酒后肇事”和“肇事逃逸”两种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女性仅有一人,其余67人均为男性。据悉,自2013年以来,成都已有576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生禁驾”。

数据

68人终身禁驾,女性仅一人

据介绍,成都市交管局本次向社会公布的6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55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13人,分别占比81%和19%。

这68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21岁;男性67人(占98.53%)、女性1人(占1.47%);30岁以下(不含30岁)共14人(占20.59%)、30至50岁(含30岁、不含50岁)共45人(占66.17%)、50岁以上(含50岁)的9人(占13.24%);40至50岁的年龄段人数最多有23人。

案例

酒驾肇事逃逸,致1死2伤

2017年8月8日凌晨,刘某驾驶川A牌照轿车,行驶至正北下街附近时,撞倒三名行人,又碰撞停在路边2台汽车。其中,一名行人因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刘某驾车逃逸,但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对刘某血液鉴定,所送样品中乙醇浓度为66.7mg/ 100ml。

同年12月,双流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公安机关根据《道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提醒

这两种情况或“终身禁驾”

目前,成都交警已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类驾驶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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