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再添3家消费者协会投诉站点

成都商报 2018-03-16 04:38 大字

授牌现场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成都武侯区举行。在现场,工商局、消协、邮政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并为消费者现场进行消费维权咨询和投诉受理。

活动中,市工商局、市消协为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广电星空电视购物有限公司、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海昌极地海洋公园等103家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和3家新建消费者协会投诉站点进行了授牌。鼓励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升顾客满意度,同时也邀请消费者参与监督创建活动。

“成都造”企业发布《“环保生产、绿色消费”成都宣言》

家用摄像头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家电生活用品,但各品牌价格差异悬殊,到底怎么选?在昨日的活动现场,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现场发布了《家用摄像头比较试验报告》,本次比较试验主要针对18组家用摄像头样品的电气安全、性能、系统安全三个方面进行了测试、评价。结果显示,在此次试验中电气安全方面有66.7%的样品未通过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测试;系统安全方面1组样品存在高危漏洞,13组样品存在严重漏洞,16组样品存在中等漏洞。

为此,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摄像头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家用摄像头产品并索取购物凭证,拒绝购买“三无”产品,注意留意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信息。在购买、使用摄像头产品和接受相关服务时,应仔细查看相关说明和厂商声明,充分了解产品和服务的各项功能和内容,对产品收集、保存和使用用户相关信息的要求要谨慎处理,增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同时,应及时修改摄像头默认账户名称与默认密码,密码设置应有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活动现场,成都彩虹电器等7家“成都造”企业发布《“环保生产、绿色消费”成都宣言》,向消费者做出“环保生产、绿色消费”的郑重承诺;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协会代表发布了行业“放心舒心消费”联合声明,开启“品质消费-成都造”活动。

市工商局去年受理

74860件投诉

消费者杨先生在成都双流区东升西航港大道的某4S店,签约购买某品牌家用新车一台,并支付购车款87800元。在按合同约定办理提车手续时,他却发现该车出厂日期为2017年2月,并非自己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所要求的新车,于是要求予以调换,但4S店销售人员始终坚持车辆属于新车拒绝调换。由于在时间概念上对新旧标准理解不同,双方争议僵持不下,消费者向成都市双流区消协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双流区消协工作人员及时联系4S店,经调查:4S店拟交付的车辆,确系2017年2月出厂,虽一直库存未动,但距出售时间近9个月。按照购车合同约定,消费者始终不能接受库存9个月的车为新车。4S店承认在签订合同文本时,没有将该车的生产、出厂日期等信息告知消费者。经多次调解,双方于2017年10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4S店同意解除购车合同,一次性全额退还购车款。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随着汽车等高端商品越来越普及后,消费维权出现的新变化。来自成都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4860件,同比上升32.34%,受理举报4442件,同比上升36.94%,挽回经济损失5165.54万元,同比增长14.25%。消费者投诉排名前五的问题分别为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纠纷、虚假宣传、价格问题、商品质量问题与售后服务问题。

当市民遭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权?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须保留好相关票证、凭据到相关消协部门进行投诉,消协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受理还是不受理。受理后,还将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双方调节等环节,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左右到45个工作日之内结束处理。

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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