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被“蓉e行”举报 成都一司机被罚款100元
自“蓉e行”上线以来,赢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除了交警部门的电子抓拍设备,在道路上还有无数的“人肉”电子眼对违法进行举报。这不,成都一名司机向车外抛洒物品,被市民通过“蓉e行”举报,经成都交警核实后对司机进行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所属单位也受到了相应影响。
8月28日下午,在高新区益园三路16号的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市交警一分局民警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交给了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你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川A0G665车辆的司机向车外抛洒物品,违反了《道法》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已受理违法举报线索,现告知你们单位”。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定要汲取经验教训,管好单位的所有车辆。
原来,8月17日上午7点37分,何先生驾驶该单位的车行驶至双流区双楠大道出城方向时,向车外抛洒物品被市民通过“蓉e行”举报。记者从警方提供的举报视频中看到,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向车外扔出一个食品盒状的物品,差点将正在道路边打扫卫生的一位环卫工人砸中。违法过程清楚,车辆信息完整,随后市民将该视频上传到了“蓉e行”违法举报平台,经交警部门认定其违法事实后,对该司机进行了罚款100元的处罚。
“很多环卫工人就是为了打扫这些抛洒物而被撞伤、失去生命。”交警一分局民警吴晓乔表示,车窗抛物的性质是很恶劣的,不仅破坏了城市干净整洁的环境,还具有很大的交通隐患,特别是在高速行车 过程中,车辆之间相对速度较快,抛物直接砸中车辆将直接导致车辆受损,甚至后车为了紧急避让前车所抛出的物品,采取猛打方向等避让措施也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提醒,通过“蓉e行”举报违法行为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注意三点:一是拍摄质量要清晰;二是要反映违法特征;三是拍摄的视频时间段最好控制在1分钟之内。 “这样才能方便警方取证,便于调查处理。”
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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