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执行供应链 源头破解“执行难”

四川法制报 2019-09-05 00:58 大字

法院大厅专门开设的执行窗口能满足群众所有执行需求周冰洁 本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长期以来,基层法院要攻克“执行难”会面临许多难题,而最突出的难题在于:执行供需矛盾突出,群众满意度与执行法官辛劳度不完全同向,群众获得感与执行法官成就感不成正比。

今年以来,蒲江县法院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执行供给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着力构建有温度、可感知的执行供应链,建立既保障实体和程序正义,又提升群众感知正义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改善执行供需关系,提升执行产品品质。让每一件执行案件有科学的分流,让办理状态有清晰的掌握,让执行过程有高效的措施。蒲江县法院执行供应链的构建为从源头破解“执行难”提供了路径,夯实了该县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措施

“三双”机制打造执行供应链核心驱动

前不久,蒲江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普通离婚案。根据此前的判决,被执行人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分3次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共计1.5万元离婚补偿,每次5000元,然而被执行人第三次却失约了。蒲江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初查,很快便查到其银行账户有存款,遂采取冻结、划拨,从立案到结案,仅花费10多天,申请执行人便拿到了第3笔钱。

这看似是快速办理了一件简单的执行案件,但这与法院背后有一套完善、缜密的“双统双分双认可”的“三双”机制密不可分,而这就是整个蒲江县法院执行供应链的核心。对此,本报记者围绕这一核心深入采访了该院执行局局长黄玉彬。

“双统一”快速查控执行财产

首先是“双统”,即统一查控、统一分案。

统一查控,即明确在立案24小时内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发起初次财产网络“五查”,在48小时内回收初查结果。据了解,财产网络“五查”是最先启动的执行步骤,主要包括对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和股权投资等财产的查找,蒲江县法院还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网查不得少于两次,传统调查不得少于一次。统一分案,即在初查结果回收后将随卷移交专人进行完成,如果属于法庭办理简易快执案件的九项内容中的一项以上,即交由基层法庭办理,反之交由法院内部执行局内部团队办理。内部具体分配给谁,则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财产初查结果、同一被执行人过去执行情况等因素进行考量,从而寻找到“最优解”法官,这样的分配法院也明确规定必须在立案后72小时内完成。“以前收案后直接简单地分给法官,让法官自行安排‘五查’,这样时间就容易被耽误。”黄玉彬介绍,现在有了“统一查控”,法院就可以最快速度拿到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一手情报”,像上述离婚案之类的简单案件就可以迅速启动执行,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资产,防止错过最佳执行时机的情况出现。

“双分流”提高节点运行效率

“统一分案”结束之后,案件会进入机制中“双分”阶段,即“两次分流”。

第一次分流中,会将有利于当事人履行或和解的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主要财产在法庭辖区的易执行的民事案件,分流至基层法庭进行快速办理。

第二次分流为繁简分流,在执行局内部进行,按照案件类型及难易程度分。黄玉彬告诉记者,这种划分一般归为三种,一种是较为简单容易耗时不长的案件,由执行法官独立办理;第二种是涉及资产处置、耗时较长的案件,除了执行法官具体负责办理外,执行局的领导干部将协助抓好案件办理;第三种是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由院领导主导攻坚。

另外,分流出的案件,法院将成立不同的“速执”“精执”团队限时攻克,若未在期限内结案的,案件将提级办理,保障每一件案件不被搁置。今年4月,蒲江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额高达213万元的借款纠纷执行案件,其中,被执行人的房产已经抵押给申请执行人,此案因为特殊情况的存在未能在1个月内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遂被提级办理,由执行局的领导干部参与共同办理,很快评估拍卖便启动,该案也回到了正常办理速度稳步推进。

记者了解到,在攻克难度较大的案件时,法院不仅会通过创新建立“网格陪执+e悬赏”(本报曾报道)模式加大查人找物的力度,同时也会坚决实行“五项必须”,即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的必须予以拘留,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必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须曝光,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或转移、隐匿财产的必须进行搜查,对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等涉嫌犯罪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对“老赖”们全面施压,促成执行。

“双认可”

执行流程规范透明

该机制的第三部分是“双向认可”,贯穿整个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

一是执行过程的内部认可,执行局内的执行指挥中心将对内监控执行全程质效,制作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控登记簿,对网络查控、送达文书、财产查封、终本约谈等23项关键节点办理情况进行审查,认可当前阶段办理人员已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节点事务后,方可流转至下一阶段。

二是执行过程外部认可,“外部主要是指涉案当事人,得到他们的认可主要是体现在法院告知上。”黄玉彬介绍说,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当庭履行义务的,法院会及时送达《拒不履行义务风险告知书》。这只是该院规定的五项告知之一,另外还包括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办案流程节点、出具财产查询报告后告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资产处置后告知处资进展,以及“终本”后告知结案后续查控手段、恢复执行方法。

此外,还包括通过电话、面谈、阳光执行APP等途径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对需要提级办理更换承办法官的、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还会在申请人书面认可后继续办理,让执行透明真正覆盖到每个执行环节。

数据

结案率同比上升6%执行到位1.29亿元

记者了解到,蒲江县法院以“团队化”办案的创新模式,构筑的这条精准执行供应链,在运行中也明确了发展目标。对内确定了提升工作流畅度目标,包括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首次执行案件中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平均执行天数等量化指标。对外是确定了提升群众满意度目标,包括执行参与人的交流互动次数每案不低于5次;微信微博、移动执行APP、阳光执行APP等软件平台有当事人、第三人等他人参与记录的每百案不低于50条;法院执行社会评价调查问卷满意度不低于90%。

据统计,2019年以来,蒲江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06件,执结465件,结案率77.36%,同比上升近6个百分点,执行到位1.29亿元,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均位居成都法院前列,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专访

要坚决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今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其中就要求,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以及创新和拓展执行措施,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意见还强调了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等方面内容。

蒲江县法院院长张保川告诉记者,近年来,蒲江县法院创新实行的“网格陪执+e悬赏”机制,就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体现,该机制吸纳优质社会资源协助文书送达、找人查财和促进和解;引入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查找“老赖”及其财产线索,大大提升了全民参与破解执行难的参与度。

不仅如此,张保川还介绍道:在加大执行公开上,创新邀请特殊案件申请人一同开展工作,同时也提高申请人查人找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在执行规范上,通过设立专门执行“一站式”接待服务窗口进行体现,一站式办理执行案件咨询、材料收转、案款发放等工作。“我院执行供应链就是向现代化执行管理体系发展的迈进,其目的就是要坚决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张保川说道,执行供应链的构建彻底转变执行理念,以执行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精准对接群众执行需求,解决执行供需矛盾和问题。张保川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研用同步理念,着重在细化运行配套工作措施、提高案件流转效率、提升末端感知温度等方面下功夫、抓落实,高效输出优质执行产品和司法服务,推动执行工作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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