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寻真爱 半年被骗 20 多万

四川法制报 2019-03-28 01:40 大字

李建蓉 向金 本报记者 陈博

离异女子邱某在寻找真爱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前前后后被对方以各种理由借钱,不到半年就被“真爱”骗走了20余万元,想找对方还钱,还被言语威胁。

昨(27)日,记者从蒲江县检察院获悉,这名“好男人”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这个“好男人”有情义

在经历了一段失败婚姻后,邱某寻寻觅觅很多年,希望能找到与自己白头偕老的另一半。在寻找真爱的道路上,邱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某。

初次见面,邱某就被刘某某儒雅的谈吐所吸引。刘某某告诉邱某,自己的二哥经营着一家很大的建筑公司,有很多工地项目,自己平时帮二哥打理公司……邱某对刘某某的话信以为真,很快就与其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了。

日常交往中,刘某某开着豪车,穿着名牌,谈着大工程,并总是以一个好男人的形象出现在邱某面前,让人感觉温雅、稳重、顾家……邱某沉浸在幸福中。

一天,邱某接到了刘某某的电话,语气非常焦急,“我一个朋友开水泥罐车撞死了人,这个朋友经济条件不好,周围几个朋友一起商量说帮他渡过难关……”刘某某说,自己身上钱不多,希望邱某能借5000元。邱某听后没有任何怀疑,反而认为刘某某有情有义,于是连夜给刘某某送钱去。

但这仅仅是个开始。没过多久,刘某某说自己一个做工程的朋友遇到困难,这个朋友在自己困难的时候给予过帮助,现在想尽力回报,但目前自己资金周转困难,让邱某先准备5万元,如果这个朋友需要就拿给他,不需要的话就退回来。邱某信以为真,又拿了5万元。

一个月后,刘某某又说他二哥的一个朋友正在洽谈一个工程,需要交30万元保证金,他自己有一部分,让邱某再借一些给他备用。邱某再一次相信了他,分多次转了14万元。过了一段时间,刘某某陆续以资金困难、工程保证金、工人工资、应酬打点等为由,找邱某“借”走了10多万元……

这个“好男人”有前科

在拿给刘某某30余万元后,邱某慢慢发现,刘某某要钱的理由经不起推敲,于是想办法让他还钱。但刘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她,并且开始疏远她。

后来,邱某找到了刘某某的嫂子,得知刘某某曾因盗窃罪入狱,刑满释放后没有从事过固定职业,刘某某的哥哥也根本就没有搞过工程项目。这时,邱某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和刘某某撕破脸,威胁刘某某说:“不还钱就走司法途径解决”。此后,刘某某断断续续还给邱某10多万元。

后来,刘某某把自己在邱某家里的各种行李打包,并骗邱某说自己要到外地打工。至此以后,两人再也没见面了。邱某通过微信叫刘某某还钱,刘某某威胁道:“你要是喊人来向我要钱,我就把人弄死。”更不可思议的是,刘某某通过其他微信号加邱某,劝她放下这段感情,对于欠的钱,就当吃一堑长一智,不要再追究了。可以说,刘某某是想尽各种办法不还钱。

刘某某离开后,邱某内心并不平静,她每天神情恍惚。后来,在哥哥的陪同和劝说下,邱某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不久,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刘某某还给邱某的钱来自于被骗的另一名女性王某,直到刘某某被抓,王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个“好男人”被判刑

刘某某到案初期,抱着侥幸心理,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坚称自己与邱某等被骗女性是恋爱关系。然而,在铁的证据面前,刘某某终究还是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最终,刘某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9万余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蒲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蒲江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向金表示,本案中,刘某某虚构各种事实,骗取他人钱财,除案发前退还的部分,共计金额29万余元,属数额巨大。“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面对面的传统诈骗,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甄别,保持理性就不会上当受骗。”向金提醒广大群众,一旦上当也要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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