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需子还?法律援助解疑难
□鲜容 本报记者 刘佳
记者9月11日从蒲江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调解一起因受援人父母意外死亡,而引发的债务纠纷,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
2016年4月27日下午,马某夫妇在家中发生意外死亡,马某夫妇的儿子小马还不满18岁,和爷爷奶奶带着悲痛一起料理后事。
马某夫妇二人生前从事建材经营的生意,经济关系来往复杂。意外发生之后,债权人纷纷上门讨要债款。一夕之间,还不满18岁的小马,就要面对从天而降的巨债。无奈之下小马找到复兴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帮助。
工作人员听说了小马情况后,对小马的遭遇非常同情,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了小马的申请。经调查后确认:马某夫妇所欠债务金额合计77万余元人民币。
工作小组分三步开展工作,首先确定马某夫妇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数,对马某夫妇生前持有的全部资产进行登记。随后对现有部分资产(主要是建筑材料及电器设备等动产)进行了估价。紧接着,通过和小马及其亲属商议,决定将马某夫妇家中存栏的59头生猪以7万5千元的价格出售,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清偿马某夫妇二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先行抵除了5位债权人6万余元的债务。然而,尚有710790元人民币未得到清偿,涉及债权人20名。怎么办?
经过工作人员努力做思想工作,20名债权人与小马及亲属最终达成协议:扣除小马和被供养人 (小马的爷爷、奶奶)必要的生活费用后,用售卖生猪的价款75000元,按各人实际享有的债权的比例清偿。2017年7月4日,20名债权人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到复兴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了协议,分配了款项。
至此,这起涉及金额较大、人数较多、影响重大的债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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