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掌掴幼儿盼用法律严惩
■吕可玫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18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南国花园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情况的通报》。通报称,近日,庐阳区发生一起民办幼儿园教师掌掴体罚幼儿事件。区教体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驻该幼儿园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9月19日中新网)
老师掌掴幼儿,是明显的体罚幼儿行为,与老师的职业身份和法律规定不符,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该。
毕竟,学前幼儿是弱势群体,也是祖国的花朵,属于受人呵护的对象,他们享有一切人格与尊严。无论他们犯什么过错,都不能受到人为的身体伤害。这既是保护下一代幼儿健康成长的要求,也是彰显人性道德的要求;否则,随意把体罚幼儿当“教育”手段,只会伤害人性道德,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还涉嫌违法。对这种体罚幼儿的老师进行查处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跟进的防范措施,防患未然。
时下,老师体罚幼儿的事件并非个案,早就成为一种普遍教育现象。广受关注的“徐州幼师虐打孩子”的事件且不说,湖南岳阳一名幼师以“泰山压顶”的方式坐在一名幼儿身上施暴;成都郫都区犀浦“甜甜幼儿园”有名幼师用针扎孩子的屁股,等等。这些老师体罚幼儿行为的频发,早已引起了民愤。
究其根源,虽有幼师队伍“宽进宽出”、把关不严,以致师德不良者混进了幼师队伍的原因,但关键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严重缺位。特别是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对体罚幼儿的老师认为是责任心强、爱学生的表现,从而变相地鼓励这种“打是爱”,导致老师体罚幼儿事件频发。试想,老师体罚幼儿的违法成本低,就难以让其长记性,更难以震慑其他老师,自然没有老师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为人师表,以致幼儿和家长“很受伤”。虽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对老师体罚幼儿行为早就说“不”,但由于“刑不上老师”,导致老师体罚幼儿事件不断上演。
俗话说:治病当治根。要防范老师体罚幼儿事件再次发生,笔者认为,除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把老师“进入关”以外,关键是倡导依法治校,对违法者实行“零容忍”,该开除的要坚决开除,该判刑的依法判刑,以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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