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成都“11+2”区域 出租汽车实行统一运价

四川日报 2019-10-15 05: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碧红)10月14日,记者从成都交通运输局获悉,从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成都市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将按各车型档次执行统一运价。,今日起成都“11+2”区域 出租汽车实行统一运价。

按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区域融合改革有关要求,从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成都市中心城区“11+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郫都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双流区、温江区、青白江区等11个行政区加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巡游出租汽车将按各车型档次执行统一运价。其中,捷达、爱丽舍、桑塔纳、1.6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8元;吉利EV450、1.4T或2.0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9元。

目前,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正抓紧对属地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专用设施设备、标志标识等进行升级改造。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将于年内实现完全融合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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