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 男子在无人超市行窃被捕

成都晚报 2018-03-28 10:17 大字

男子在无人超市行窃的监控视频

无人超市,因没有导购、没有收银员,引来了一些不法分子。昨日,郫都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市首个无人超市被偷案。男子罗某因多次进入无人超市盗窃、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2月23日晚,无所事事的罗某萌生了去无人超市“占便宜”的念头。他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超市,拿取商品到自助收银台假装扫码付款,偷偷将商品标签撕掉,以此规避超市门禁扫描,并装入事先备好的口袋中,若无其事地离开了超市。罗某在尝到“甜头”后,便隔三岔五采取同样方式,先后作案四次,盗窃超市商品价值近千元。这一切已被超市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

早在罗某第一次盗窃超市商品的第二天,超市员工盘点超市商品发现账目异常,在调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了罗某的盗窃行为。随后,工作人员通过罗某扫码进门的微信号锁定本人,并多次电话联系罗某,要求其补交商品费用,但罗某却拒接电话,认为自己只是占点小便宜,超市奈何自己不得。

今年3月9日晚,罗某再次进入无人超市准备故技重施时,前来备货的超市员工发现其形迹可疑,联系同事查看监控录像,确认其系此前多次行窃之人,遂通过远程控制系统将超市门锁上并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瓮中捉鳖”,将罗某挡获。经审讯,罗某对其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2月28日凌晨3点50分,三名年轻男子来到位于都江堰的一家无人售卖超市门口。两人进入盗窃超市物品,一人在门口望风。不到20分钟就盗走零食、饮料、酒水等商品。由于商品过多,三名男子又叫来朋友帮忙,最终4人将商品带走逃离现场。超市人员告诉警方,被盗商品总共有240余件,价值2200余元。

●权威提示

多次盗窃或会面临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不设防”的无人超市在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成为考验消费者的诚信和素质的一块“试金石”。它虽无人看守,却有法保护。一方面,不少无人超市系统已与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在无人超市内盗窃,将会对自己的银行征信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尽管无人超市内的商品价格不高,但盗窃超市商品仍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将处以五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及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如果盗窃超市商品3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从而构成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将面临罚金、管制、拘役乃至有期徒刑等处罚。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图由采访对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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