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

四川法制报 2020-09-18 00:44 大字

彭州市联泰化工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9月16日,你单位因(√未按时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4034.39元(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社会保险费4034.39元(本金)及利息和滞纳金(欠费滞纳金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如不服本通知,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缴纳、又无正当理由的,我们将依法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83889799

彭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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