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猛药” 合力“除病根”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成都日报 2019-10-12 04:18 大字

纠纷之于社会,如疾病之于人体。成都市委今年年初将诉源治理全面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并明确将辖区万人起诉率、辖区民商事纠纷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党委对下考核体系。至此,诉源治理已从法院着眼治本、破解“人案矛盾”的机制性举措,全面上升为党委政府推进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性规范。

近年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诉源治理改革,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和多方责任共担、多种机制共振和多样资源整合,对症“下猛药”、合力“除病根”,不仅“治已病”,更“治未病”“治将病”,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几天前,《人民法院报》用头版头条的形式报道了成都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以及取得的各项成绩。

促进“三治融合” 化纠纷于萌芽

“我儿媳妇根本就不尊重我,她硬是把她父亲接过来一起住,一点儿都没考虑我的感受……”

“大娘,不着急,坐下喝口水慢慢说。”彭州市天彭镇朝阳中路社区的值班法官一边安抚激动的大娘,一边做好情况登记。

原来,大娘的儿媳系独生女,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年迈多病。为方便照顾,便将父亲接来共同生活。不料此举引起婆婆不满,双方多次争吵。

值班法官立即联系司法所、社区乡贤等,一同到大娘家中摆起了龙门阵,联合开展解纷共治。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婆媳和睦相处的地方美谈等,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婆媳最终重归于好,纠纷在“家门口”得到圆满化解。

据悉,成都法院在城市“陌生社区”引入社工调解等组织,在乡村“熟人社区”培育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等新乡贤,引导社区自治,将大量传统纠纷消解在萌芽。在城市实行法官“一对一”结对街道(社区),在乡镇融合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社区工作组织力量,定期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指导社区法治。突出人民法庭职能,在当地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活动,推动树立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预防减少矛盾纠纷,教导社区德治。

通过构建“党委牵头、法院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一盘棋工作大格局,成都法院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基本单元,拓宽纠纷化解渠道,成功将一批婚姻家事、邻里侵权等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影响社会治理的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

成都中院介绍:“在党委政府主导下,成都法院着力向基层下沉法治资源,在诉的初始源头,调动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多元主体等全面参与,促进城乡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培育基层多元解纷力量,净化纠纷滋生的土壤,达到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的效果。”

拓展“三条路径” 止纠纷于多发

在高新区人民法院,顺利解决了互联网借贷纠纷的钟女士对“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印象深刻。“两年前在一个美容机构消费时,通过手机网上申请了整容消费贷12600元,后面还款时出了问题。”钟女士说,对方开出了极高的利息,让她无法接受,只好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去年6月,在高新区法院,她通过平台提交了调解申请,在线预约好了调解员。调解员随即联系了钟女士、美容机构和借贷公司了解案件情况,并在线主持视频调解,帮助三方立即达成了协议。“线上调解的效率真高!”钟女士不禁感叹。

近年来,成都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携手职能部门,吸纳行业组织,聚焦纠纷多发频发重点领域,共谋解纷策略、共建解纷力量、共搭解纷平台,拓展解纷路径。法院搭建8个“一站式”解纷平台,将道交、医疗、物业等领域90%以上的纠纷化解在诉前。截至今年7月,2016年在全国首创的“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已汇集158个调解组织、596名调解员,累计受理纠纷3万件,全程网上解纷,调解成功1.8万件,成功率达61.67%。

法院还与成都市政府共同推进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司法审查白皮书季度通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大机制”,与司法局共同设立23个“律师工作室”,吸纳114个律师事务所的612名律师参与调解,共同整合解纷力量。

与2015年相比,2017年,成都有17个基层法院受理案件增幅放缓,增幅平均下降25.64%;2018年全市法院受案增幅继续回落9.71%;2019年上半年再回落4.46%,已有7家基层法院新收案件实现下降。

做实“三大环节” 断纠纷于诉内

“纠纷起诉到法院,若一审不能实质性化解,就可能衍生出二审、再审、执行及信访等案件,使法院受理的案件在诉内成倍增长。”成都中院表示,“成都法院坚持将诉源治理贯穿‘所有法院、所有案件、所有流程’的工作策略,提高一审案件审理质效,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狠抓内部‘二审、执行、涉诉信访’三大案源治理,尽力减少诉内‘衍生案件’。”

法院通过强化一审事实认定、证据裁判和法律适用功能;建立上诉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开展风险评估;构建诚信上诉、防范恶意诉讼机制和“上诉犹豫期”引导机制,向上诉方发送同类二审案例参考,减少对二审裁判的不合理预期,减少二审案件。

在蒲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李某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进行三倍惩罚性赔偿。被告反应强烈,声称只要判其承担责任就一定要上诉。该案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将收集的类似案件判决结果、上级法院曾公开的类似案件指导性案例、相关法律条款等材料,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被告,让其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法官多次进行面对面谈话,依法对被告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最终被告有了理性的诉讼期待,当事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撤诉结案。

在诉讼中,成都法院建立主动履行和判后自动履行引导机制、不执行生效裁判司法风险及责任告知制度,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同时,建立难案执行前置介入制度,将财产处置标准及要求前延至审判阶段,提前化解执行难案。此外,成都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化“卓越法官”培养工程与司法作风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减少涉法信访案件。成都两级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实现连续3年下降,年均降幅达13.1%。

王鑫 胡思行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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