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老年证”凭证领粮食酒肉
曾家包汉墓出土的画像石。(成都博物馆藏)
西汉铜鸠杖杖首。
东汉养老画像砖拓片。(四川博物院藏)
河北满城汉墓出土的西汉鸠杖首。
两千年前的鸠杖长啥样?扫码上封面新闻看视频。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选择如何养老?
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
在古代农业社会,朝廷对老人有什么优待?盘点历朝历代,最有特色的是“以孝治天下”的汉朝。养老,得先领取“老年证”。
汉代“老年证”可不是小本本,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存放于四川博物院的东汉养老画像砖,就是汉朝优待老人的真实写照:画像砖上一个跪于粮仓前的老者,肩头扛了一根鸠杖。
汉代对老人格外照顾,70岁以上的老人地位比肩“六百石”官员。他们持鸠杖免劳役赋税、享有政府发粮食酒肉,自由出入官府不必小步快走。
汉砖养老图 服饰风格蕴藏着巴蜀味道
川博的东汉养老画像砖,1956年出土于彭州市太平乡,是四川地区目前出土文物中唯一的一块养老题材的画像砖。由于题材稀有,画面保存完整,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块画像砖的正面有一座粮仓,建在台阶之上,以防粮食潮湿。台阶前有踏道上下,便于运输粮食。仓房开两门,门闩在外,房顶上有两气窗,用于通风。仓房左侧铺一席,上坐一戴冠长服之人,两手伸出似作指挥状,面前还放着大小两个量器。有趣的是,仓房右侧有一老人持鸠杖跪在地上,在他面前,一名仆役用量器往地上的容器中放入粮食。
研究者根据汉代文献中关于鸠杖的记载,推测这是一方养老画像砖。
成都博物馆藏有一块曾家包汉墓出土的画像石,囊括了庖厨、汲水、饲养动物、弋射收获等生产生活百态,当然也包括养老。画面左边也是一座库房,库房前有一人手捧器皿,正向画面右边树下手执鸠杖的老人走去。两块石刻中的鸠鸟如出一辙。
类似的养老图并不鲜见,1958年河南省荥阳县出土的东汉陶仓上有一幅彩绘养老图。这个明器四壁都有彩绘图像,养老图的中间跪坐者是老者,左边两人为朝廷官吏,右边两个侍从中有一人手提粮袋,描绘的是朝廷赐给老者粮食的场景。
尽管同样是养老图,在川博文博副研究员何先红看来,川博养老画像砖上的粮仓建筑特点、官吏宽衣大袍的服饰风格,都蕴藏着巴蜀味道,是四川地区养老敬老的真实写照。她大胆推测,墓主人可能是享受了鸠杖特权的高寿老人,或者是在四川推行养老政策的官员。
高年受王杖 凡80岁以上老人授以鸠杖
考古发掘中,除了汉画像砖、石的画面上出现之外,亦有鸠杖实物出土。
《甘肃武威咀子汉墓发掘》报告中说:“鸠杖,墓18出有二根,长1.94厘米的木竿,圆径4厘米,一根已残,残长40厘米,竿端以母叩镶一木竿”。这是鸠杖实物在考古发掘中第一次出现,与四川发掘的老人所执鸠杖相同。
此外,连云港出土的西汉墓中,棺盖板上放置了一件完好的鸠杖,长约两米,杖首鸠鸟做工精致。河北博物馆收藏的汉代铜鸠杖首,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有关赐杖内容的竹简,足见鸠杖在汉代风靡一时。
鸠杖,又叫“王杖”,顾名思义是帝王赐予老人使用的拐棍,它是一种特殊权力的象征。从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给老人“赐杖”的制度在汉朝被正式确立,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开了汉朝赐杖的先河。
东汉学者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记载:“俗说高祖与项羽战,败于京索,遁丛薄中,羽追求之。时鸠正鸣其上,追者以为鸟在无人,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以赐老者。”
刘邦和项羽在楚汉之争时,刘邦兵败,项羽穷追不舍。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刘邦躲藏在树丛中。当时正好有一只斑鸠鸟落在树上,而且不断地鸣叫。项羽的追兵赶到,理所当然地认为树下无人,就没去树那边搜查。有了斑鸠的掩护,刘邦这才化险为夷。等他当了皇帝,为纪念这只与众不同的鸟,就做了鸠杖赐予老人。
汉宣帝刘询建立了高年受王杖的制度,规定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由朝廷授以鸠杖。东汉继承了西汉的做法,《后汉书·仪礼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餔之以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意思是说,秋天的第二个月,朝廷就要入户调查,对古稀老人授予玉杖,并给老人送饭;对于耄耋之年的老人,朝廷还要赠送礼物,在九尺玉杖的顶端加一个鸠鸟的装饰。《王杖诏令册》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汉代养老的一大亮点,就是在传承养老敬老美德的同时将其法制化,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证鸠杖的权威性。
1959年至1981年,甘肃武威汉墓先后出土了8根鸠杖,还有《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由此得知,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从未间断,而且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要将敬老养老的法令诏告天下,从法律制度的层面上督促家庭敬老爱老。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600字,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待遇,有学者称其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其中一条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即在闹市执行死刑并暴尸街头。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没有成功,也要被判处弃市之刑,殴打长辈同样要遭受弃市之刑。
诏书还明确规定,各级官府严禁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系拘,也不准辱骂、殴打,“吏民有敢殴辱者,逆不道,弃市”。由此可见,在死刑罪名不胜枚举的汉代,有一种大逆不道的死法,就是因为殴打、辱没了持有鸠杖的老人,各级政府官员也不例外。
诏书中还记载了一些遭遇弃市之刑的具体案件。汝南郡男子王安世因为“击鸠杖主,折伤其杖,弃市”。汝南地区云阳白水亭长张熬仗势欺人,不仅殴打了持有鸠杖的老人,还“抓壮丁”般拉老人去修路。这件事影响非常恶劣,太守无所适从,廷尉也难断决,只好奏请皇帝定夺。皇帝毫不犹豫:“对照诏书,就该弃市。”张熬因此暴尸街头。
此外,南郡亭长司马护、长安东乡啬夫田宣、陇西田子张汤都因为殴打辱骂持有王杖的老人而被判死刑。从文献记载看,当时因此罪被判死刑的人很多,“亭长二人、乡啬二人、白衣民三人,皆坐殴辱王杖功,弃市”,说明不管是什么身份,殴打辱骂受杖老人,其下场都是弃市。入官府不趋 汉代养老敬老非常务实
陕西学者、陕西师范大学教授于赓哲,对古代养老话题颇有研究。
谈及“古代哪个朝代的老人最幸福”,他毫不犹豫回答:“汉朝老人最幸福,能活到汉朝政府规定的七十岁的老人很少,所以待遇很优厚。”
汉朝很重视孝道,汉文帝为薄太后亲尝医药传为美谈,而独尊儒术之后更是大力提倡孝道,举荐人才有一科就是“举孝廉”。
汉代对老人实行“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的政策。从一些文字记载来看,汉代的养老敬老非常务实,70岁以上老人可以获赐王杖,免劳役赋税,政府定期赐粮食、酒肉、帛絮,此外还享有“入宫廷不趋”等特权。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1石、酒5斗、肉20斤;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加赐帛两匹。由此可见,老人在汉代的生活很有保障。
何先红进一步将汉代养老敬老的福利政策,归纳为政治、经济、刑罚等方面。
汉成帝刘骜元延三年正月壬申下制诏御史,“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意思是说,古稀老人的待遇相当于“六百石”的官员,可以自由出入官府、郎第,也不必迈小步疾走。当时的“六百石”官职为卫工令、郡丞、小县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
其次,在重农抑商的汉代,王杖主享受经济优待,有免税经商的特权。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规定免缴纳租税。酒是国家专卖品,但为了照顾孤寡老人,政府允许孤寡老人卖酒。
此外,王杖主享有免刑优待,古稀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这虽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却体现了朝廷对高龄老人的人文关怀。
值得一提的是,汉代老人还能“行驰道旁道”。驰道是专为天子驰走车马的,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例外,可见汉代老人享受何等殊荣,甚至凌驾于皇子之上。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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