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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司法局:“基础+创新”助青少年法治教育提质增效

四川法制报 2017-11-29 02:13 大字

彭州青少年法治互动室近三年以来,彭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全市中小学连续三年“零犯罪”“零重大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在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彭州市被评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彭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

彭州,全市有小学22所,中学31所,职业学校1所,大学技术学院1所,共有学生90073人,其中中小学学生66363人。近年来,彭州市司法局积极作为,着力深化“关心下一代”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并以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围绕事前、事中、事后教育,实行普遍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活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保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

近年来,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建设,强化“三个保障”,夯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

该局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依法治市和普法规划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确定“组织保障”。建立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四位一体”青少年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思想联通、公益联干、环境联建、文体活动联谊、社区活动联动、普法联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六联”工作机制,整合全市力量,形成普法合力,确定“制度保障”。并强化“要素保障”,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软硬件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227万余元用于青少年普法教育,已建成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固定模拟法庭等,为青少年普法提供了新课堂、新阵地。

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架构

为充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动能,该局积极提升“三个引擎”,全面打造适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架构。

深化四支普法队伍,即普法宣讲、法律援助、法制副校长和普法志愿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发挥三个方面作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和社会教育的依托作用,通过“法治家风、家训评比”“第二课堂”“大手牵小手”等活动,创新开展“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模式,打造家庭、学校、社会和谐共育的法治教育网络;积极打造四大教育阵地,以法治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校园和法治一条街四大阵地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前,全市20个镇共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355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

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重点

经实际探索,该局突出“三个重点”,即抓好专项普法、创新活动形式、强化社会管理,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多元大平台。

在抓好专项普法方面,该局突出节点效应,利用“五四”“六一”“6·26”世界禁毒日、“12·4”宪法日等主要时间节点,组织“五老”报告团、普法宣讲团和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园普法宣讲;在创新活动形式方面,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大讲堂、法治课赛课、法治书画比赛等活动,真正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并借助“互联网+法治宣传”,线上线下全面推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强化社会管理方面,搭建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级协商平台,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协商范围,通过多层次、多元化协商对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

近年来,彭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三个创新”,不断扩大青少年法治教育战果。

推进制度创新,采取庭审式教育制度,不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法院旁听;开展法治课堂进校园,强化讲师培训制度。推进手段创新,抓好“五个环节”促零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跟踪帮教”“妥善安置”“专项帮教”“联动帮教”一环接着一环抓。推进方法创新,紧盯“两个特殊”不留死角,对残疾、失足、失亲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个体,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采取“一对一”“多对一”针对性帮教行动等。 记者刘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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