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改革

四川法制报 2022-03-03 00:43 大字

新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宝墩法庭联动基层开展执行调查工作

申请执行人在花源法庭做申请笔录成都市新津区法院供图刘建鑫 本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宝墩法庭受理一起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调取审判卷宗、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由于该案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系宝墩法庭辖区,为加快执行进度,承办法官主动到被执行人李某户籍所在地太平社区进行走访,联动社区干部共同敦促李某履行支付义务。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李某承诺一个月内付清欠款。该案是新津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区位优势,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促进简案快审快执的有力体现。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衍生案件治理工作,全面推动执行“一体化”改革工作取得成效,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关于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规则》等制度文件,部署开展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工作,全面聚焦“人”“案”“责”三大要素,推动人、案、事全环节全过程无缝衔接、快速流转,在人民法庭构建案件“立审执”闭环式办理模式,推动案件在基层一线案结事了。

做“加法”夯实力量根基

新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庭案件“立审执”闭环式办理模式首要的就是在人员配备、人员调动和人员补充等方面做好“加法”,为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夯实根基。

在人员配备上做好“加法”。2021年以来,新津区法院党组提前谋划,结合案件大幅增长、原有人员配备不够等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新增聘用人员编制30名,极大缓解人民法庭人员配备不足、不到位的问题。同时,该院还优化新进聘用人员的分配和统筹工作,在系统预估各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数量后,在新进聘用人员分配数量上向人民法庭进行倾斜。目前,已实现人民法庭“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的配置,为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充实了力量。

在人员调动上做好“加法”。该院在做好人员统筹和调动的基础上,还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了机动办案团队,按照“1名负责人+2名法官助理+2名法警+1名书记员”的标准进行配备。同时,结合人民法庭近三年受理民事案件数、进入执行案件数和案件增幅情况,设定全年人民法庭人均办理民事案件预估数和执行案件预估数,当人民法庭人均办理民事案件数或执行案件数超过预估值后,则调动执行局机动办案团队协助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实现人员实时统筹、调动、补充,避免因人员不足影响办案效率。

在人员补充上做好“加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区位优势,主动借力基层组织力量,依托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协助开展执行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等事项。全面推行特邀调解员、网格员陪执工作,用好网格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执行激励机制,推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网格员协助办理审判执行事项补贴办法(暂行)》实质化运行,进一步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在执行工作中的积极性,为人民法庭办案“植入”外部协助力量。

做“减法”实现全面提效

据介绍,除了做好“人”的“加法”外,新津区法院还坚持在审执衔接、案件流转等方面做好“减法”,为人民法庭构建案件“立审执”闭环式办理,全面提升各环节办理效率创造条件。

在案件流转上做好“减法”。将人民法庭办案团队全员纳入执行指挥中心办案团队进行规范化管理,在人民法庭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分中心,在法律和制度允许范围内授予人民法庭团队负责人“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控权限,由人民法庭直接对立案的执行案件进行网络查控并开展繁简分流,避免案件在执行局与人民法庭之间反复流转降低执行效率。同时,修改完善执行案件繁减分流规则和操作规范,明确各节点流转方式、流转时限,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限。

在繁简分流上做好“减法”。明确将人民法庭定位为执行案件简案办理团队,并明确将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在人民法庭辖区且执行标的在10万元以内的案件、人民法庭办理更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履行或和解的案件等八类案件交由人民法庭办理,其余案件则自动分流至执行局办案团队办理,进一步凸显简案快审快执优势。进一步明确保全案件办理,人民法庭出具的保全裁定由人民法庭直接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完成保全事项,如需现场实施保全措施的,则统一由执行局机动团队进行办理,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在案件入口上做好“减法”。加强对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引导力度,随案向当事人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须知》等,并当庭释明不自动履行将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探索将执行文书送达前置,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送达判决书、调解书时,一并向义务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自动履行。强化判后释疑力度,积极创新答疑参与机制,拓展答疑主体范围,形成特邀调解员、乡贤力量、社区干部等三方为主体的“圆桌答疑”模式,全力督促案件提前履行。

要“优化”做好制度支撑

为落实部分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加快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进程,近日,新津区法院花源法庭开展了被执行人调查工作。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走访相关社区,了解到被执行人相关情况,为更好推动案件高效高质量执行奠定了基础。

该负责人表示,除了在“人、案”两方面做好文章,人民法庭案件“立审执”闭环式办理模式的关键还在于“责任要明确”,为此,该院坚持在流程管理、制度完善上做优化,做大聚合效应,为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做好支撑。

一是优化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各执行节点运行情况,针对性制定《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规则》,明确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案件流程管控方式、案件流转规范等内容,让办案各节点、各流程有据可依、有法可依。加大对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增设人民法庭监督管理动态清单,由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周对审判案件与执行案件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各节点流程时限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切实推动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优化协同联动体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执行局牵头、人民法庭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集中讨论执行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推动执行局与人民法庭联动顺畅。坚持“研用同步”思路,重点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下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的定位以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究,力争打造改革新津样板。

三是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内外部监督管理体系,除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常态化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外,探索在政治部(督查室)设立专人与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立“1+2”监督小组,“点对点”对三个人民法庭实行定点监督。全面调整人民法庭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将办理执行案件计入工作量,并将执行案件核心指标、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等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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