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遵守燃气安全法律法规成都7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成都日报 2022-02-20 01:3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田程晨) 燃气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公共安全。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日前,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关于严格遵守燃气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告》。

公告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安装、使用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烟道、燃气连接管、气瓶等设施、设备。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燃气连接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与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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