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开创公益诉讼新局面——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 2021 年度公益诉讼工作亮点回眸

四川法制报 2021-12-29 01:00 大字

龙泉驿区检察院对整改后的李河堰河道进行水质取样复检

龙泉驿区检察院运用无人机对某集团公司未经许可将上万方建筑垃圾倾倒于耕地开展实地勘测匡牧霞 吴红娟 本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朱佳琦 文/图

公益诉讼是距离社会面最近,产生司法效益最快、最直接的检察业务。今年以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雨污混排整治、医保基金保护、耕占税保护、危险废物处置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涉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不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技术支持等制度机制,开创出公益诉讼新局面。

强化线索摸排 加大办案力度

“我们拿回去就直接扔垃圾桶了。”今年年中,龙泉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一名检察官更换打印机墨盒时,发现包装盒上标注了墨盒、硒鼓中含有6种有毒有害物质或重金属元素,出于职业敏感性,便询问墨盒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替换下来的墨盒如何处理,回答却让检察官感到不可思议。

通过查阅资料,检察官确认硒鼓、墨盒属于电子废物垃圾。随后,检察官走访调研了龙泉驿区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打印机硒鼓、墨盒的使用和处置情况,发现各单位每年产生的大量废旧硒鼓、墨盒都被销售公司更换后弃于普通垃圾桶。

考虑到未经规范处置的电子废物垃圾可能引发环境污染隐患,且对这类电子废物的监管仍处于盲区,8月19日,龙泉驿区检察院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采纳听证员集体评议意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龙泉驿区销售硒鼓、墨盒的单位未建立回收系统,以及未依法收集、储存、处置电子废物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龙泉驿区检察院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采纳率为100%。围绕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东安湖等城市山水的环境资源领域,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围绕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持续发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围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围绕公共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领域,有效化解一批损害公益的问题。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违规抽取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1年度成都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开展专项活动 释放检察温度

河道是水资源的载体,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人居环境的自然资源。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和提升沿河居民的生活环境,今年以来,龙泉驿区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为契机,集中开展了“两江同护、三水共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进行“雨污混排”专项整治。

李河堰是龙泉驿辖区内一条由城区雨水汇聚而成的河流,由于水质长期不达标,让附近居民不堪其忧,加上该河流流入西江河最终汇入沱江,可能会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为切实杜绝问题隐患,龙泉驿区检察院组成专项监督组,对辖区内多个点位的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水环境状况等进行梳篦式排查,最终证实确有部分居民小区和商业中心存在污水管、雨水管错接的情况,导致大量的污水流入李河堰。

针对这些污水乱排的违法行为,龙泉驿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对涉事小区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此外,坚持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记者了解到,该院今年共办理“雨污混排”相关案件4件,办理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雨污混排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成都市检察院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除了“雨污混排”专项整治外,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以来,该院还积极开展了耕占税保护、医保基金保护、危险废物处置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复垦耕地248亩;推动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开展;制发检察建议书3份,推动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整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让“老油”等食品安全违法者承担惩罚性赔偿430余万元,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组织公开听证 深化监督维度

今年8月,龙泉驿区检察院办理了辖区首例劳务代偿公开听证案件,对刘某遥、刘某群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区农业农村局、中科院生物研究所专家代表、案件当事人等参加。

涉案野生动物是否适宜放归自然环境?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当事人采用何种方式、何种标准来进行劳务代偿?多方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听证员一致认为,当事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致使生态资源遭受破坏,应承担民事侵权及赔偿责任;由于当事人是出于喜好饲养动物,案发后积极认罪认罚,建议让当事人在区农业农村局建立的龙泉山森林管护站从事森林管护工作以进行替代性修复。检察机关采纳了听证员的集体评议意见。

举行公开听证,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初衷的体现,也是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体现。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龙泉驿区检察院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同时,促进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前不久,龙泉驿区检察院辖区村民王某为防止其种植的桃子被鸟啄伤,将3幅被禁用的捕鸟网架设在地里,导致颊噪鹛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鸟类死亡。该院接到公安机关线索后,向成都市检察院移送该线索,并协助成都市检察院以“是否应就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否可以王某进行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义务作为本案诉讼请求”为议题,举行了听证会,最终决定由王某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民事责任。

“侧重从当事人身体力行参与生态保护,比单纯一次性经济赔偿更有利于生态的修复和治理,也更有利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筑牢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防线。”承办检察官介绍。

健全工作机制 拓展协作广度

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能的同时,龙泉驿区检察院立足本职不断扩大检察“朋友圈”,广泛汇聚法治“最大公约数”,创优检察事业发展外部环境,努力通过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

在今年开展的保护国家税收财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该院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通过调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裁判文书公开等方式获取线索,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900余万元,并由点及面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区域内同类问题的联动整治与系统治理,全力护航全市重点工程东轴线建设工作,助力国家税收安全。

为了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今年8月,该院与区委政法委合作共建公益保护共治机制,发布《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打造“联络员+公益诉讼”监督模式。据介绍,该院将通过专网专线联接“大联动·微治理”网络化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筛查,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线索及时向区检察院移送,并配合调查取证及跟踪回访工作。对于成功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的线索,该院将给予联络员奖励,以此助推公益诉讼触角延伸到基层村社,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此外,该院还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出台《公益诉讼、刑事案件线索移送暂行办法(试行)》,对公益诉讼、刑事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反馈、日常联络以及协作配合事项进行了明确。今年9月,区公安分局依托该办法向区检察院移送违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线索、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线索各1件,目前均已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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