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无法缴纳社保?外省回蓉工作申领不到电子社保卡?集中答疑!

成都商报 2021-10-26 03:16 大字

9月23日起,由成都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指导,成都发布、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蓉城政事共同推出的“民呼我应——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报道正式启动。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活动的线上诉求征集平台注意到,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转移、停保办理等领域,成都市人社局等部门对此进行了集中回应。

黄先生:我之前在深圳工作过,现在在成都高新区工作,单位为我购买了职工社保,但为啥我没办法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申领成都的电子社保卡呢?

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电子社保卡领取、使用的前提条件是省内制卡的实体社会保障卡已激活并正常可用,一张电子社保卡唯一对应一张实体卡。经向您核实,您暂未申领四川省内制发的实体社会保障卡,已告知您成都市参保人员若在四川省内未办理过带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一张2寸白底深色上衣免冠照片到成都市就近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办,也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成都市12333”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线上申领。

周女士:我从原来高新区的单位离职了,但原单位未办理停保,导致新单位无法为我缴纳社保。

高新区:经核实,原单位未及时为您办理停保,您可准备身份证、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各街道社保经办网点申请办理个人特殊停保业务。

某市民:我原单位购买的社保是四川省级社保,现在我已离开原单位,社保购买的是成都市级社保,想咨询一下如何将以前购买的社保转移为成都市级社保呢?

成都市人社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若符合本市转入条件,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前往本市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转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条件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已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成都市单位参保职工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与省本级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成都市以单位职工参保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成都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

(5)港澳台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本市为缴费时间最长所在地或最后最长缴费所在地的。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本周专题报道聚焦“社保养老”,但在整个“公共服务”主题月期间,不论交通出行、教育卫生、社保养老还是文化体育,各个细分领域的诉求与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们提出。活动将持续联合有关部门为您解难题,办实事!

红星新闻记者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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