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首次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最高支持50万元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程文雯)5月18日,记者从成都东部新区投资促进局获悉,成都东部新区2020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已经开始,这也是成都东部新区首次开展该专项资金申报。根据《成都东部新区2020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此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17:00。工商注册地在成都东部新区,2020年度有外贸进出口实绩,且数据纳入东部新区统计的单位都可以申报。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交至东部新区市民中心投资促进局(1402办公室),提交时需一并提供电子文档。
据介绍,专项资金将着重支持外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进出口规模,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其中,支持外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进出口规模,东部新区将按2020年全年进出口总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同时申报单位需要注意,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否则将收回项目资金或不予资助,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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