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你可不能再火了!

济南日报 2021-05-18 11:05 大字

近日,一则“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突然起火爆燃”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此次事故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小区,一位业主推着一台电瓶车进入电梯,就在电梯门刚刚关闭的瞬间电动车突然燃爆。此次事故共造成了电梯内的5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婴儿。这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电动车“上楼”的问题再次引起了全国网友热议。

你有多少次和“危险”同乘一部电梯?你所在的小区有多少人每天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

走访 禁令似摆设 危险在身边

“那么小的孩子被烧伤,看着太心疼了。”

说起5月10日成都电动车起火致电梯内多人受伤事件,新手妈妈王倩心有余悸,因为在她居住的小区,与电动车同乘一部电梯是常事。

“我们小区有个很宽敞的大厅,但是里面停满了电动自行车,还经常有居民把电动车推进电梯运到楼上的过道里。”王倩说,在成都这件事发生前,她从没想过电动车上楼会带来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其实我们小区的物业早就在大厅和电梯里做过禁止电动车上楼的宣传,但都像摆设一样,哪怕是在事件发生后也没有改观。”

近日,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在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车进大厅、上楼的情况尤为明显,多位居民反映,往往物业进行清理后没几天就又会恢复原状。

近年来,因电动车引发的火情数不胜数。5月15日晚,历城区华山片区的御山首府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车着火事件,业主称深夜有两辆消防车到场灭火。现场照片显示,电动车烧得只剩下铁架,楼道里的地面和墙面瓷砖都被熏成了黑色。

当危险发生在身边,震慑力往往要比外地事件更加强烈。“业主群里这几天讨论的都是怎样禁止电动车上楼的话题。以前碰到这种情况不好意思劝阻,现在也能张开嘴了。”该小区一名业主说。

5月14日,我们发出了关于电动车上楼、进电梯情况的调查问卷,36.7%受访者表示经常遇到这类情况,22.93%受访者表示偶尔遇到,40.37%表示从没遇到过。生活中,66.06%受访者会对此行为表示默许并进入电梯同行,56.88%会对当事人进行劝阻,33.94%会退出电梯乘坐下一趟,31.19%会向物业或相关部门反映。

难题 物业管不住 配套做不足

“杜绝电动车‘上楼’,要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网友“青橙”说,“我居住的小区其实已经做得很好了,每个单元前都有车棚,并且配上了充电插头,扫描二维码就可以交费充电,但是数量远远不够,密密麻麻的电动车停在那里,能充上电的只有那么几辆,而且价格还很高。”即便有充电插头,据她观察也没有几个人会在那里充电,“我发现扫描那个二维码后,要先关注公众号,选择服务项目‘我要充电’后再跳转至另一个公众号,对于一些中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操作难度太大。”

“青橙”说,在其他配套设施还不如自己小区的地方,电动车上楼的情况肯定会更加普遍,“连车棚都没有,下雨下雪肯定要往楼道里推,而且物业不见得能起到监管的作用,万一被盗了怎么办?”

记者在高新区某高层住宅小区发现,即便物业已经做足了宣传,并将相关条例贴在电梯内,在天气晴朗的情况下,大厅内仍停满了电动车。记者向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时,对方也感到十分无奈。“我们曾经派专人监督过,但是居民一句话就能‘怼’回来,‘不让我上楼我去哪儿充电?’”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人手有限,不可能每个单元都派专人监督,而呼吁也仅仅是呼吁,没办法强制禁止业主的行为,“我们会往停在楼道里的电动车上贴提醒纸条,希望通过最近的事故能让大家更加警醒。”

对于市民普遍希望多设置一些充电桩并降低费用、多修一些车棚,该工作人员表示设置充电桩需要与居委会、业委会协调,修建车棚需要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实施起来存在诸多困难。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2.39%受访者称小区没有专人监督电动车“上楼”行为,仅17.61%表示有专人监督。而担心电动车被盗是大家认为电动车“上楼”的主要原因,另外充电桩收费贵、充电桩少、没处存放,都是无法杜绝电动车上楼的原因。

求解 思维要转变 处罚要硬气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电动车保有量达到2.5亿辆,电动三轮车达到5000万辆,平均每3个人就有一辆电动车,每年因电动车发生的火灾至少有2000起。其中,75%的电动车火灾都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为整治电动车违规乱停放、乱充电行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维护公共安全,2017年12月,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关于这些条例,小区里的宣传都很到位,但是从没见罚过款。我觉得相关部门在这一点上要硬气一些,通过处罚来限制某些人的行为。而且要明确由谁来罚,物业有没有这个权利?消防部门是不是应该加大巡查力度,把监管落实到位?”市民杜洪伟认为,罚款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让大家从思维上转变,加强对电动车上楼、进电梯危险性的宣传,“充电桩应该再多设置一些,并且把费用降下来,现在有些充电桩充满一次要五六块钱,每天充电开 销太大了。”

有受访者在调查问卷中留言表示,遛狗不栓绳、高空抛物等威胁小区居民安全的行为已逐渐立法,电动车“上楼”也可以通过立法来进行管理。也有受访者表示可以对电梯轿厢进行改造,识别是否有电动车或电池进入。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60.55%受访者认为要降低充电桩费用,56.88%受访者认为需要展开充电桩建设、物业加强管理。

街采

市民曹女士

电动车进电梯这事儿在生活中还是挺常见的,在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之前,我一般会进入电梯同行。我觉得如果有安全的存放位置和方便的充电桩,没有人会自找麻烦把电动车往楼上推,所以还是要做好配套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市民陈先生

现在电动汽车的充电桩都没有那么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更是很麻烦。生活中经常能看到居民从楼上往下扯线给电动车充电,这种做法也是很危险的。我觉得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不能只靠居民自觉或互相劝导,毕竟谁都不愿意得罪人。市民任女士

我所在的小区这种情况非常常见,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从来没有制止过。我觉得大家是因为担心电动车被盗才往楼上推,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存放的难题,只要有了存放的空间就可以规划充电桩,如果连存放都解决不了,充电桩又往哪里安呢?市民张女士

我认为今后新建小区应该把这些问题充分考虑进去,从一开始就做好充电桩和停车处的规划,而不是等问题暴露出来以后再去想解决办法。如果可以的话,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具体规定并执行,对此行为有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

微观点

电动车主,做人不能太自我

百度号 天涯倦客的文字

近日,在湖北宜昌,有一对父母领着孩子乘电梯下楼,遇到一位推电动车的邻居欲进电梯。而这位母亲做出了正确的举动,她先是跟邻居讲道理,可是这位邻居不听,还要强行进入电梯,于是这位母亲站在电梯口坚决阻止其进电梯。这位邻居后来看没有办法,便退出等下一次电梯,而这位母亲从容地关好电梯,顺利下楼。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乘电梯上下楼也能看到邻居推电动车,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和他共乘一梯。电动车在电梯里如果发生危险,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大家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也有一定的判断,不论是不是电动车车主,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电动车即使是放在楼道中也是一个危险的存在,更何况是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

如果遇到不听劝的电动车主,那么除了明确阻止其行为外,最好还是报警处理。因为这种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应该受到相应处罚。也奉劝那些电动车主做人不要太自私,更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你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物业不能当“甩手掌柜”

网友@张夸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所以说,物业管理人员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法律之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依法管理也是一种“执法权”。倘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以小区安全管理为例,像电动车不能进电梯、不能放楼道这样事关公众安全的问题,法律是赋予物业管理人员一定管理权的,他们岂能以一句“无执法权”而当“甩手掌柜”?

物业管理人员不履行法定责任、有法不依,这不仅是小区居民不能答应的,也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监督楼上”

更需“做好楼下”

华声在线

应该说,“禁止电动车上楼”的规定是对的,可是有关部门依然强调的还是孤单单的“执法”。“执法”确实是一种手段,只有“执法”严厉了,才能更多化解电动车“上楼”现象。但是,只是“执法”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监督楼上”实际上更需要“做好楼下”。

笔者生活的小区是一个新建小区。应该说基础设施比较健全。可是即便是我们这样的新小区,电动车停放处还是不够用的,就别说那些老旧小区了,很多小区基本上处于无处安放电动车的境地。于是,有的将电动车带到楼上充电,有的则从楼上垂下电线充电,不仅十分不方便,而且十分危险。

很多城市都禁止电动车上楼,甚至有的地方实现了智能管理,有电动车进入的时候,电梯就停止运行。但是,说到底禁止电动车上楼,还是需要做好“楼下的事情”,要满足楼下停车充电需要,设置的电动车停放处要科学合理方便生活。禁止电动车上楼,需要有关部门将设置电动车充电处、停放处作为检验小区基础设施的标准。

不能只是禁止电动车“上楼”,却不搞好服务。悲剧的发生,值得城市规划和物业部门反思。应该把电动车车棚和消防设施建设放到同等重要位置。

记者手记

别再默许自己与危险同行

虽然成都发生的燃爆事件并不是电动自行车首次酿成惨祸,但在此之前很多人恐怕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如此常见的电动车居然威力如此之大。你是否有过与电动车同乘电梯的经历,回想起来是否像我一样感到后怕?

说到底,总有人推电动车进电梯上楼,无非是因为担心被盗或充电困难这两项难题,要想解决绝非单单物业或消防部门就能做到的。

解决存放问题,不仅需要空间,更需要令居民信任的监管,这就需要合理的规划和让物业肩负起职责的激励手段。

在充电桩安装方面,查阅相关规定不难获知,安装充电桩是一件手续环环相扣的“麻烦事”,且第三方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充电费用肯定要明显高于居民用电。骑电动车出行的人群多是工薪阶层,每次五六元钱的费用看似不多,却在经年累月中让人钱包隐隐作痛。

这两项主要的“楼下文章”要做好,谁都不能当“甩手掌柜”。

相信通过近日的事故,相关规则已经在路上。那么,现在就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别再默许自己或他人与危险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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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曹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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