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电子驾驶证是回应民之所需
□谢晓刚
公安部5月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措施有关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今日《新安晚报》A03版)
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开车司机身份合法的一个重要依据,车在道路上行走,驾驶证就不能离身,一旦遇到交警检查或出现状况,如果证件离身,可能会因个人疏忽而遭受“无妄之罚”。尤其随着我国车辆ETC系统的推广运用,很多司机朋友在感受到现代电子技术应用所带来的便捷化服务的同时,不约而同对机动车驾驶证能否实现电子化有所期盼。
从公安部介绍中了解到,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一是统一性。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实时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三是安全性。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显然,电子驾驶证相对于传统纸质驾照有着更为便捷之处,不管是遇到检查还是办理相关业务,只要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即可,方便、高效、安全不言而喻。另外,纸质证件的制作、使用、管理都是物质化过程,可以想见,方方面面的消耗总量是一笔巨大的费用,电子证照取代纸质证照,其反差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推广普及,公共服务管理的电子化、无纸化是大势所趋,且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普惠价值。今年以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措施的一个缩影,此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充分表明只有在扎根群众中不断提升执政智慧和执政水平,才能让群众在更多获得感中对政府服务有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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