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半边天” 呵护“少年的你”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 “反家暴”也要反精神暴力 经济控制、语言暴力不可忽视
新华社发
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加强家庭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为我们勾勒了一幅未来和谐社会的新图景。
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离不开法治的倾情护航。8日提请审议的两高报告中,“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等内容占据重要篇幅。
不断完善的法治,让妇女儿童的“护身符”越来越多。面对侵害应该怎么维权?代表委员“支招”了。
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出台5年,仍有不少女性遭遇家暴。全国妇联统计显示,我国尚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家暴受害者平均要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
为筑起反家暴城墙,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静呼吁,要提高对家暴的认识,意识到经济控制、遗弃、语言暴力等都是易忽视的家暴行为。同时,也有律师呼吁,更多地方应该建立对目睹家暴的未成年加以立法保护。
经济控制、语言暴力等
都是易忽视的家暴行为
彭静指出,“十四五”规划草案中,“加强家庭建设”首次被单列出来;最高法工作报告要求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这些内容都将助推我国妇女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全国两会上,彭静专门提到,经济控制、遗弃、语言暴力等容易被忽视的家暴形式也值得关注。同时,除了关注夫妻间存在的家暴外,彭静也同时呼吁立法保护目睹、遭遇家暴的未成年人。她曾公开表示:“遭遇、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我希望能加快家庭教育立法,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彭静接受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去被家暴者往往在亲密关系中不断原谅施暴者,致使自己生活在怨恨与愤怒中,而这不仅为自己,也为子女带来人身、精神上的持久伤害。
取证难导致部分受害人
忍气吞声或“以暴制暴”
彭静从承接的案件里发现,家暴案例中受害者多是女方,而在家暴维权过程中,却往往因家暴的隐蔽性,让取证工作变得非常困难。
“家人间的暴力本身就具有隐蔽性,特别是遭受冷暴力或受到精神伤害,证据更难采集。”彭静表示,至今不少受害者不敢、不愿、不会主动去收集证据。此外,还有一些妇女面对家暴,会选择“以暴制暴”的错误方法,最终导致两败俱伤,自己也陷入牢狱之灾。
除了取证难,彭静同时提出:“受害者对家暴的认定形式也不够完全。”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拳打脚踢”,包括经济控制、遗弃、语言暴力等家庭生活中的行为,更容易成为被忽视的家暴形式,且在取证、定罪工作上比其他案件更为困难。她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提升家暴处理效率,防止暴力再次发生”。
婚前、离婚后,不雅照威胁、尾随跟踪等都是“家暴”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将家暴防治延伸到婚前、离婚后及精神暴力等情形。
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游植龙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解释说,婚前即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且已同居,这一阶段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拳脚相向外,语言威胁、控制人身自由、经济限制、分手时利用不雅照威胁对方等情况居多;离婚后的家暴行为,则主要体现在对另一方尾随跟踪、恐吓等行为。
此外,游植龙也提出,应该对目睹或遭受家暴的未成年给予更多法律保护。“由于儿童心智不够健全,所以即便只是看到家暴,心理也会遭受严重创伤,对未来的成长构成难以想象的危害。”
据游植龙介绍,目前广东已将未成年目睹、遭受家暴保护写入法律之中,明确将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列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同时也将因年老、残疾、重病、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员纳入保护对象。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杨雨奇 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黎霞:
建议离婚分割财产时 对家暴者少分或不分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第五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建议,希望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中,大幅度提高家暴行为人对被施暴人的损害赔偿标准。同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我发现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中,受害人想要举证证明家暴非常困难。即使法院认定一方实施了家暴行为,家暴行为人被判决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也非常低。”黎霞表示,从一些裁判文书看,很多家暴行为人一般被判承担的赔偿金额都在1万元左右,低则几千元,高则两三万,超过4万元的少之又少。在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家暴行为人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意味着家暴行为人的担责和制裁很低,不能形成震慑。“所以,今年我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中,大幅度提高家暴行为人对被施暴人的损害赔偿标准”。
此外,黎霞提醒,女性遭遇家暴时,一定要千方百计留存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据北京青年报
代表委员建议:
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一到假期,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群体的广告就开始“洗脑轰炸”,让人防不胜防。
“目前市场上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App数量众多,不少都暗存不良信息、内置游戏。此外,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等问题频发,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教授马一德说。
两高报告也提出了网络秩序综合整治、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等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胡旭晟建议,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不适宜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的各类在线教育广告和“小学化”课程项目全面下架,确保学龄前儿童按规律健康发育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雷冬竹表示,近年来,从立法到司法层面,相关部门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空前提高,表明我们国家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都在进步。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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