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违反“红线”规定负责人都可以“说了算”

四川日报 2021-02-03 06:21 大字

成都在全国率先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肖莹佩)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财政局正式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分为四部分15条措施,适用于软科学类研究项目、科技人才类项目、前沿技术探索类项目,以赋予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自主支配权,增强科研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多年来,我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制,即科研经费要严格按照预算科目要求来使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此次成都出台的《办法》有效期为两年。

据了解,此次成都在全国率先将“包干制”与“负面清单制”结合,完全打破束缚,以结果为导向,为科研人员放权松绑。另一方面,通过“负面清单”,设置“红线”,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效果。

什么是“包干+负面清单”制?《办法》明确,为保证科研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经费总预算不变、经费支出不违背“负面清单”的前提下,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项目经费支出。

“《办法》最大亮点就在于,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完全不设置‘条条框框’,只要不违反‘红线’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负责人都可以‘说了算’。”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明确提出,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不再将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这样一来,无疑给科研单位、科研人员赋予了更大的经费自主支配权,从根本上为他们放权松绑。”

“包干制”并非将科研经费一发了之、放任不管。“《办法》特别强调‘以结果为导向、放管服结合、履行法人责任、强化绩效管理’的原则,并多措并举,实施‘负面清单’制,清单内的项目为禁止性开支,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该负责人强调。

《办法》还强调,要落实法人责任、突出加强科研诚信承诺制并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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