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已尽义务买工伤保险 员工不能再主张民事赔偿
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用人单位为分散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风险已为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赔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失,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赔偿责任,此时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民事赔偿不能重复主张。
若工伤职工受到的侵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此时第三人应对其过错承担侵权责任,即便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已向用人单位主张了工伤保险待遇,仍有权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遇到因工伤需要主张相应赔偿时,应分清相应的责任主体,避免诉累。(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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