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快递邮寄毒品女子获刑15年
本报讯(青法宣记者赵诗柯)女子利用快递邮寄毒品,在途中被安检发现,毒品未达到目的地,其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陈某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为逃避法律制裁,家住成都的陈某某想到利用快递来邮寄毒品,她提前将109.91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装在香皂盒中,再将香皂盒放在包装好的纸盒里,并在快递员上门取件时,告诉其邮寄的物品是香皂。为避免破坏包裹的完整性,快递员只检查了外包装,没有拆开检验,随后快递员按照地址将包裹发至青海省西宁市。当天晚上,该包裹在通过双流机场安检处时,安检人员发现包裹内有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于是向警方报案。第二天,陈某某在家中被警方挡获。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陈某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陈某某辩称邮寄的是手镯,却未能提供购入手镯的票据以及卖手镯的依据,她所声称的买家王某,经公安机关调查,无此人信息。
该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所有证据均证实快递员未拆开过装有冰毒的密封香皂盒,该香皂盒是安检人员在监控下打开,发现有疑似毒品物品后报案的。被告人陈某某明知是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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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