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爱心善举“效仿”又何妨
■张玉胜
10月12日,一对上海夫妇带着一岁多的孩子乘飞机到成都旅游,由于担心途中孩子哭闹会吵到其他乘客休息,于是特意准备了耳塞、糖果和暖心小卡片送给同机乘客。夫妻俩拍下视频发出后,在网络上走红,不少网友表示赞赏,认为“有这样高素质的父母,孩子也不会差”。但也有部分网友评论,“这样的事件以前看到过”,质疑这对夫妻是在效仿别人来进行炒作、营销。(10月17日《成都商报》)
带不懂事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确会担心孩子哭闹影响到他人的休息,给其他乘客送上耳塞、糖果、小卡片,当属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替他人考虑的爱心善举。即便是“这样的事件以前看到过”,效仿别人就一定是在借此“炒作”“营销”吗?这种对爱心善举的曲解与非议着实不妥。
“重复”原本就是人类社会的应有生活状态。大到日月星辰的周期运转,小到一日三餐的司空见惯,“周而复始”中蕴含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必然性和合理性。送耳塞、糖果的做法被复制、效仿,正说明此举有着适者生存的合情与合理,既可让行为人能够做得到,也极易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诚如一名网友的调侃,要是他在这架飞机上收到这个礼物,只要孩子不把飞机拆了,怎么都行。不少网友对年轻夫妻俩的行为表示赞赏,更体现了此举被社会的认可度。
解读“这样的事件以前看到过”的背后潜台词,或不无“不再新鲜”和“意在炒作”的两层贬义。但这种曲解和责备显然不妥。人们乐见不同凡响的“有新意”,但“创新”的本义是要补齐短板、完善不足、提升层级或创新模式。面对一岁多孩子的哭闹干扰,除了孩子父母的尽可能抚慰,截至目前的办法也许就是让乘客戴上耳塞,以作“掩耳盗铃”式的充耳不闻,除此之外谁还能想出啥更好的“招”?
至于吸人眼球、想当网红的“炒作”一说,当事者宝爸钟先生给予了“否定”回应,表示他们没有抱着炒作的目的,“只是很正常地分享视频”。当下网友的“分享”行为早已成为俯拾皆是的生活常态,实在没有必要以有色眼镜视之,动不动就往“蹭曝光度”“想当网红”上扯。这不仅有违当事者的行为初衷,也无意间给爱心善举的践行与光大造成负面伤害。
退一步说,即使当事者果真有借此“炒作”的想法,那又有什么不可?爱心善举就是要在人们不断的效仿、复制和炒作宣传中得以传承、弘扬。诚如孩子母亲鲁女士面对质疑的毫不介意:这件事就像扶老人过马路一样,“不是只有一个人可以这样做,好的事情都值得我们去效仿”。“效仿就效仿吧,好的事情,大家都去效仿不是更好吗?”
“效仿”不是问题,“该效仿什么”才是问题的关键。看见别人翻越护栏,你也有样学样,别人在风景区刻下“到此一游”,你也跟风模仿——这样不分是非、不知美丑的“效仿”应当摒弃。多些对爱心善举的崇尚和践行,多些对不良行为的抵制与斗争,才能为社会积聚起更多惩恶扬善的正义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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