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部署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分线多包”工作机制对农民工法律援助 申请实行快接快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成都市司法局下发《通知》,部署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分线多包”工作机制,明确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务工的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均应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快接快办。鼓励各类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在其执业范围内广泛参与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应设置“法律援助”窗口,对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应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快接快办。原则上涉及农民工20人以下(含20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应当由属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20人以上的可以向市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受理。针对异地申请的,首接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全域通办”机制,迅速移交属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广泛宣传在线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的渠道,尽快开通应用“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手机端(PLS)”平台,积极通过手机端“法律援助”平台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大对12348四川法网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的宣传,引导农民工通过网上申请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各类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协助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组织,在其执业范围内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协助农民工通过手机端、12348四川法网向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相关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直接办理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通知》要求,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承办某一项目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类法律援助案件后,同时应向属地法律援助机构作出承诺,对同一项目12个月内发生(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间为准)涉及支付劳动报酬类法律援助案件要一包到底。非特殊原因,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不得停止办理同一项目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机构不得更换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确保工作稳定性和持续性。(据《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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