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被查投资者如何维权

金融投资报 2020-07-17 00: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7月15日,成都投资者孙先生致电本报诉说自己的遭遇。2020年4月,他以每股6.58元的价格买入广东榕泰(600589)股票17万股,意想不到的是此后竟然遭遇一连串利空:先是公司因无法披露定期报告而被连续停牌;5月22日公司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对公司发出了监管工作函等。

6月23日,公司股票复牌后,虽然适逢盘整已久的股市由弱转强,然而孙先生持有的广东榕泰股票却逆势下挫20%,7月15日仍在下行之中,孙先生感觉错过了此轮牛市。同时,更让孙先生感到迷茫的是,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手里的股票是否应该卖出?卖出股票是否将失去索赔资格?

对此,证券维权律师杨泉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法律不会干预投资者合法的交易行为。同时,司法解释规定,投资者持有至基准日后的股票,一律以基准平均价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投资者无论是否卖出股票,都不影响维权。

根据上述规定,初步测算2020年7月15日就是计算广东榕泰投资者损失的基准日,此后无论股票涨跌都不再影响损失的计算。因此,凡是在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持有广东榕泰股票的投资者,在2020年6月23日股票复牌后无论是持有还是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律师或自行起诉,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投资损失。

“证明投资者损失的证据是交易记录,而不是手中的股票,因此投资者卖出股票后也不意味着失去证据,或者丧失维权的资格。而证券公司依法应当长期保存交易记录,投资者不必担心。”杨泉军表示。

新闻推荐

云影路一门店:“今天最大的一笔销售是 2 万元”

探访成都白酒一条街云影路一门店:“今天最大的一笔销售是2万元”7月14日下午3时,在道酒业老板王永强迎来了给客户送货...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