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学校上不了”学区划分依据需说清楚
□吴元中
“家门口新建小学不能上,学区划片究竟以何为据?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难以服众。”6月17日,成都市高新区嘉年华国际社区昝先生等业主,收到了高新区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几天前,因质疑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学区划分合理性,且多次申诉未果,昝先生等业主将该局告上法庭,希望通过公开审理的形式破解未能实现“就近入学、公平入学、安全入学”的疑惑。
近年来,入学公平以及学区划分的合理性,已经成为一个颇让人关心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居民不再满足于“就近不等于绝对就近”“还要综合考虑”等解释,而是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够把学区究竟是如何划分的、都考虑了什么因素、是否为最合理方案等决策依据公之于众。昝先生等人之所以把该局告上法庭,就在于虽然经过了六次座谈,但该局“要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新建小学要先解决无学可上的孩子,此外还要遵循历史沿革”的解释无法让人满意。
一方面,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并不与“就近入学、公平入学”的原则发生冲突,该局应当在就近入学的基础上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而不能以此为由打破就近入学与公平入学原则。另一方面,为确保学区划分的相对稳定性,遵循历史沿革确实有必要。但是,按照常识,在新建学校的情况下,学区布局必然会发生变化,该局应当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对学区进行调整,而不能再按照过往的历史沿革招生。此外,对于该局“先解决无学可上的孩子”的说法,也让人无法信服。根据报道,一些小区在被划入新建学校学区前,也有对口的学校,“这些小区的孩子并不是无学可上,明显与教育处的说法不符”。
据反映,新建学校与昝先生所在小区仅一街之隔,相距30米。孩子们不能在家门口上学,仍然需要到1.3公里外且要跨越城市快速路主干线的学校上学,很显然,这种现象并不符合就近入学、公平入学的要求。事实上,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全国许多地方都曾发生过类似学区划分的争议。
对此,或许教育主管部门确有苦衷,但学区的划分,事关孩子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意义非同小可。在这起事件中,教育主管部门要想证明学区划分合理,就必须要把全区特别是临近学校和学区的划分情况、所依据的人口与适龄儿童密度、各小区与相关学校的远近等学区划分依据都予清楚地说明。唯有如此,才能让公众认识到划分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才会让家长们信服。而这也正是依法行使人民交给的权力的表现。相反,只讲假大空的理由而不说明划分学区的依据,实质上就是在为权力任性与滥用“找托词”,这样做只会损害学区划分的公信力,无法获得公众信任。
对于这种把紧邻学校的小区排除出去的做法,如果庭审时,教育主管部门仍然不能给出信服理由,拿不出正当依据的话,法院也完全有理由认为权力行使“明显不当”,判决其败诉、重新进行学区划分。
(作者是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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