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昨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要求核酸检测工作对八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八类人群”分别为
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强调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的重要性
《实施意见》强调,要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的首要举措,通过检测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
明确扩大检测范围的能力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加快设备产能提升、确保信息安全畅通等5个方面推进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特别强调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
截至目前,成都市共有53家核酸检测机构。其中,疾控机构仅承担指令性检测任务,不对外开展个人检测。
明确扩大检测范围的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推进落实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的责任,特别按人群类别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进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优先检测人群“愿检尽检”中的组织、引导责任。强调社区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落实个人责任,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检测。
本报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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