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新机制

四川法制报 2020-05-29 01: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曾昌文实习生李棋龙)昨(28)日,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该局近日与成都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优势促进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通知》,推动在市、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站式受理

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及信访接待窗口与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实现电话联通、视频联通、数据联通,对确实需要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的婚姻家庭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对案件进行引导、转办。

专业化调处

对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委托驻场的婚姻家事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烈离婚需求的,调解人员应当组织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指导其形成规范的离婚协议。

强执行效力

发挥协议公证的证据效力和债权文书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工作优势,经当事人双方自愿申办,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公证机构应按照《公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协议公证等法律服务,同时,为有效保障协议的履行,对仅涉及抚养费、教育费、补偿费等具有给付内容的离婚协议,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申办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以便后期减少履约风险和降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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