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为什么爱啃兔儿脑壳?
杨仕成绘图
□易大叔
成都这十多年来声名在外,我觉得真正让这个城市与众不同的,应该是成都人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气质。印第安人觉得,我们吃掉动物的时候,会把动物的灵魂吸纳到我们身上,我们自己也有吃啥补啥,象形食疗的说法。所以我这儿就乱说一句:成都人的啃兔儿脑壳,也把这座城市啃得萌宠可爱了。
1
纵是天大的事情
一起啃完兔儿脑壳再说
去年冬天,我在一家鱼米线吃晚饭。
隔壁一桌,二十岁左右男女两个人,估计是吵架怄气,男的早就吃完米线,板起个脸,无言枯坐。女的面前没有米线,放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几个兔儿脑壳,她一言不发,只是很认真地啃兔儿脑壳,从满手和一嘴糊起的红油判断,味道应该是麻辣的。我一边吃饭,一边无聊猜想,看这个男的能熬到多久,才会开始跟女的一起啃兔儿脑壳。一般情况下,只要他也开始抓兔儿脑壳来啃,气氛就会缓和下来。但是,等我吃完米线,女的也啃完三个兔儿脑壳了,那男的还是没动静,只守着自己的一碗米线汤发呆,就好像那碗里有一面镜子,照见坚强和愤懑的自己,同时也为自己的刚强感动和自豪,以此汲取继续坚持下去的力量。我起身离开,心里当然有点失望,觉得自己判断失准。同时觉得,这个男的也够坚韧,居然已经熬过了三个兔儿脑壳,估计他来成都并不久,还算不上真正的成都人。
换了我,估计熬不过两个兔儿脑壳——即便天大的事情,就不能一起啃完兔儿脑壳再说吗?
从鱼米线出来,发现开始小雨,阴冷而且犹豫不决的那种雨,让我觉得刚才那一碗米线没有足够的热量。走路十米不到,在枣子巷和西安路交汇的路口不远,就是一家卖兔儿脑壳的店,里面散发出来橘黄的灯光和味道,天上下来的雨经过那一片,都变成闪亮的金黄色,显示那个地方有充足的卡路里。我就走过去,隔着玻璃可以看见很多兔儿脑壳,很安稳地堆放在两个大盘子里,麻辣五香,都各得其所。
人之所以觉得年轻很好,其中一项,就是面对食物不会迟疑和思考,完全听凭内心的召唤,伸手和张嘴就是。我那天晚上,确实就想得多,总觉得晚上了,不该在鱼米线之后,又去考虑兔儿脑壳。但转念一想,这种天气里面,要是一边啃兔儿脑壳,一边在家里看几集精彩的《毒枭》或者《大厨的餐桌》,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项。然后,一口气买了四个兔儿脑壳,麻辣和五香各两个。
事实证明,我那天晚上的意志薄弱,赢得了相当快乐的时光。
2
不能随便说成都人
“看到你啃兔儿脑壳了”
在成都,“兔儿脑壳”这个词,基本上专指卤制的兔子头部。但“啃兔儿脑壳”这个行为,就相对复杂些,它至少指向两个领域。第一是人类的某种进食过程,主语是人,啃是谓语,兔儿脑壳是宾语,这个过程,虽然是吃东西,但主要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填饱肚皮,更多是基于口味和趣味的需求;第二是人类的情感表达过程,它是一种互动行为,啃依旧是谓语,但这个“啃”又具有形容词的功能,它并非是用牙齿去撕裂和咀嚼对方,而是人类之间深情亲吻的行为,所以,这里的“兔儿脑壳”,指代的是两个相互亲吻的人类脑壳,且互为主宾,此种行为过程,目的当然就跟肚皮没有关系了,纯粹是为了表达情感。
掌握了这些基本常识之后,外地人大概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不能随便对一个成都人说,“我昨天看到你啃兔儿脑壳了”这种话,因为它极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复杂反应。因为啃兔儿脑壳在成都,已经不仅是吃东西那么简单了,它既是日常和感性的,也有潜意识和隐秘的暗示在里面。所以,从这个逻辑出发,你如果对一个成都人说,走,我们去啃兔儿脑壳,同样会引起各种复杂的反应。
我一直想搞清楚,成都人为啥子会把亲密行为说成啃兔儿脑壳?因为我们也喜欢啃鸭脑壳、鸡脑壳或者其他的动物的脑壳,但唯独选择了兔儿脑壳,来指代两个正在亲热的人。目前我能够想到的,可能是因为兔子相对于鸡鸭来说,属于更加萌宠的动物,人见人爱那种,我们很少看到哪个人,会对兔子心怀不满。只要触手可及,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伸手去摸一把。而且兔儿脑壳确实具备了各种招人爱的元素,脸型椭圆,长耳朵,大眼睛,精致的嘴巴和鼻子。所有这些因素,让成都人很容易产生移情作用,这种移情作用,模糊了兔子和人类之间的距离。当然这个也模糊了我们对待兔子的态度,换句话说,我们都对兔子充满了真心的喜爱,只是这个喜爱的方式有两种,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取决于我们在什么场合看到兔子。如果是在宠物店和草坪上,我们会把兔子抱进怀里,亲吻兔儿脑壳;如果是在饭馆里,我们会满心欢喜地啃掉兔儿脑壳。
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消息,大致是说,成都人每年要吃掉的兔儿脑壳,数量至少达到700多亿个。说实话,这个数量确实有点吓人,不要说四川,就是全国养殖的兔子,都没办法满足这种庞大需求。所以,成都人啃的兔儿脑壳,不可避免地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按照这个逻辑来推理,成都人和成都的可爱,多多少少都有国际化的元素在里面吧。
有一年我去上海做节目,临行前电话问上海那边的成都朋友,需不需要带什么东西?那边先是各种客气,啥子太麻烦啦,这边什么都有之类,我再坚持了几句,朋友才脱口而出,那就带三十个兔儿脑壳来嘛。我那次就买了三十个兔儿脑壳,拿个大旅行包装起,机场安检的时候,安检员喊我拉开旅行包,我心想一个遭字,肯定要把兔儿脑壳扣了。结果,安检员看一眼,就笑了。
到达上海的当晚,朋友到机场来接,然后直接把我拉到一家喝啤酒的地方,结果发现还有好几个人都等在那儿,除了朋友是成都人,都是上海或者其他地方的人,看见我带来的一大堆兔儿脑壳,全部欢呼起来。显然,他们因为我的朋友,早就已经成了啃兔儿脑壳爱好者。
3
不仅是口舌之享
啃兔儿脑壳还蕴含了乐趣
安东尼·波登《未知之旅》在成都的那一集,他带了一个米其林三星店的大厨,在成都吃各种好吃的东西,两个人也去啃了兔儿脑壳。可惜的是,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技巧,把个兔儿脑壳啃得一塌糊涂。那个大厨更笨,整了半天也没办法把脑花儿吃到,只有使劲拿兔儿脑壳在石凳子上砸,嘴里面还各种发牢骚。他们大概不晓得,成都人的啃兔儿脑壳,是从小练就的技艺。而且,这种外科手术式的具有解剖学基础的吃法,不仅是为了吃东西,它也蕴含了相当的乐趣在里面,如果不是长期浸淫其中,很难了解和享受。
我以前写过,大概五岁左右的时候,我就开始经常啃兔儿脑壳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成都,大街小巷里面,经常有偷偷摸摸卖兔儿脑壳的小贩,五分钱一个,买两个可以享受半天。之所以说半天的时间,是因为每次都会吃得非常仔细,尽量把啃的过程延长。直到今天,我都沿袭了那时候养成的顺序,先抓住上下颚扳开,吃掉腮帮子上的肉,那是最具实质内容的部分,然后是舌头,再就是天堂上的肉,再然后两只眼睛,最后是脑花儿。这个过程,不仅是口舌之享,也非常好耍,吃完之后,看到眼前堆放的脑壳骸骨,会有巨大的满足感。所以,那个时候,只要在外婆那里拿到钱,我都跑到固定的地点去等兔儿脑壳,内心充满了渴望和期待。只是,我至今都不晓得的是,当初啃的那些兔儿脑壳,它们的躯体部分都到哪儿去了?因为不管是馆子和市场上,都基本上是看不到兔子肉的。
读小学的时候,我们三兄弟自己养了兔子,那个兔子窝就在我家的窗台下面,是我们自己用砖头砌起来的。先是两只兔子,后来那两只生了十二只小兔子。我们每天放学之后就去扯草来喂它们,很快就变成了一大群青灰色毛茸茸的兔子,学校其他老师的小孩也来扯草喂它们,然后大家一起在空地上看它们吃东西,都喜欢得很,外婆就建议送给那些小伙伴每人一只,就送了好几只出去。大概又过了一两个月,我们和其他小伙伴都把长大的兔子拿来吃掉了。
那些兔子,都是我们从小养大的,现在想来,我们当时好喜欢那些小兔子啊,把它们从窝里放出来的时候,就像满地滚动的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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