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发布第二批涉疫情典型案例

四川法制报 2020-04-10 09: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冰玉)8日,成都中院发布第二批成都法院涉新冠肺炎疫情9个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件2例、民事案件3例、执行案件4件,涵盖了疫情防控背景下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审判方式有效解决纠纷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疫情防控期间法院依法对相关案件进行快审快判快执的审理思路。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9个典型案例中,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刘某利用微信虚假出售体温枪和口罩被控诈骗罪案、被告人王某利用微信虚假出售口罩被控诈骗罪案;民事案件包括平安银行体恤借款人疫情期间困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撤诉和解案、商铺出租人理解疫情期间餐饮经营困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张某微信出售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撤诉和解案。执行案件包括企业稳岗补贴不予纳入强制执行范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案、中信银行与四川某制药公司执行和解助力企业恢复药品生产案、浙江民泰银行与四川某纺织公司执行和解助力企业恢复口罩原料生产案、疫情期间法院利用VR全景看房直播司法拍卖处置资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案。案例链接商铺关门停业房东不愿退租

2019年12月16日,何某某与梁某某签订一份《租房合同》,约定梁某某将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某商铺出租给何某某经营餐饮,租赁期限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2年9月27日,租金每月1800元。

2020年1月25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四川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成都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何某某租赁的商铺无法继续正常营业,给其造成损失。双方就损失承担问题协商未果,何某某于3月4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梁某某退还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的租金及房屋押金共计6600元。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庭前,承办法官就合同解除后的水电气费结算,房屋腾退、押金及部分租金返还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过充分沟通并释法说理,最终于3月16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梁某某退还何某某部分租金及押金共计5000元。梁某某当庭按照调解方案履行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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