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归国病例医疗费用自己承担

家庭生活报 2020-03-17 00:38 大字

成都发布境外归国人员防疫管理细则

家庭与生活报讯 (记者 白华宇) 3月15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式发布针对境外归国抵蓉人员入境管理和境外归国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救治与处理细则,其中特别指出,抵蓉之日起前14日内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旅居史,从成都口岸直接入境或从其他口岸入境后转乘国内交通工具(航空、铁路、公路和乘坐私人交通工具等)来(返)蓉的中外公民均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防新冠肺炎病例境外输入。

配合调查 严惩“扯谎”

自通告发布起,无论通过何种交通方式到达成都的境外抵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居住社区(村)、接待单位和住宿酒店如实申报本人的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并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和14日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境外抵蓉人员若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以及虚报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带来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相关规定,成都全市外事、海关、边检、交通、卫生健康、公安、机场、铁路等部门将协作联动,落实卫生检疫措施,加强信息共享。成都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也将严格落实境外抵蓉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单位、社区(村)若发现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没有参保 治疗自负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不少国家蔓延,许多在国外留学、工作的同胞近期都有回国打算,甚至不少人选择包机回国,目前我国各地空中交通枢纽正在持续迎接同胞归国,那么,境外归国返蓉同胞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如何解决?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将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

其中规定,参加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归国返蓉人员在归国过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将由财政予以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入境过程中成为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相同情况按照保险合同执行,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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