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品牌要改名?不必因噎废食!
黎青 作
□江德斌
近日,成都一家有三十年历史的食品公司,就因企业商标为“新冠”而在网络引起争论,不少网友建议改名。名字含有“新冠”就要改名?这样的想法或许有点极端。(3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前几天,山东青岛的“新冠高架路”就因名字上了头条,一些市民认为“新冠”名字不吉利,给市长信箱留言建议改名,自然是没有被采纳。如今,又有很多人盯上了企业,建议企业名称或商标里带“新冠”的改名,显然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被全球媒体广泛报道,其缩写词“新冠”亦广为人知。担心被“新冠病毒”传染上,进而对带有“新冠”的品牌产生心理抵触,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误解。
事实上,“新冠”在汉语词汇里,本身有着褒义,新是新颖、独特,冠则有第一、冠军等含义。显然,“新冠”作为企业名称、商标,有着美好的寓意。据媒体调查,全国目前有1813家在营业企业名称中带有“新冠”,最早的成立于1991年。而且,山东青岛、云南个旧、四川成都等城市都有“新冠路”“新冠大道”。
可见,“新冠”作为名称具有普适性,企业、地名都适合使用。如果未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话,“新冠”品牌也不会引人注意,更不会被网友抵触。事实上,在采用“新冠”品牌的企业里,有一些注册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年,与“新型冠状病毒”完全没有任何关联。
显然,网友的担忧是过虑了,企业是否更换品牌名称,完全取决于自身经营状况,何况,疫情总会过去的,没必要为了疫情瞎折腾名字。而且,网友不能掩耳盗铃,以为企业改了名字,看不到“新冠”就不会感染病毒,这是消极的鸵鸟思维,面对病毒和疫情,只有尊重科学防疫措施,采取积极应对手段,才能早日战胜病毒,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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