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疫情 法理不容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越到关键时刻,越需要万众一心的团结和勇气。
目前,成都防疫阻击战进入“外围阻击加市内‘巷战’阶段”,但一些刻意瞒报谎报疫情等行为的出现,使疫情防控形势变得复杂。
面对疫情,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新冠病毒。即使不幸成为疑似患者甚至被确诊,也并不可怕,因为我们清楚敌人在哪,“干就是了”。
比病毒更可怕的,是刻意瞒报谎报信息的行为。隐瞒谎报会让疫情防控失去准确目标,对病毒作战,却不知其隐匿何处,何谈打赢防疫阻击战。
本是病毒的受害者,瞒报谎报却会变成病毒的施害者。受害者变身施害者,只在于是否讲真话的一念之间。这一点,正被越来越多的案例反复证明。9日下午,@平安太原发布了一个新案例:姚某某、冯某某夫妇,近日将其生病的父亲姚某忠送诊,在长达8个半小时的就诊过程中,夫妇二人故意隐瞒父亲有疫情密切接触史,致该医院17名医护人员被紧急隔离,致居住楼栋102户居民紧急隔离。
瞒报谎报疫情更会延误治疗,带来惨痛教训。据红星新闻9日报道,河北邢台市内丘县的64岁女患者刘某某,1月17日家属一行5人驾驶私家车从武汉洪山区返回内丘县家中,后在多家医院就诊过程中隐瞒事实。隐瞒病史长达20来天,失去最佳治疗机会,不幸于8日晚死亡。一头是生命的代价,一头是“隔离,治疗”的“不便”,天平的两端孰轻孰重?看似简单的选择题,有人却错误选择,何其不智!
去除瞒报谎报的“心魔”,既要讲清道理,更要利用好法律武器。瞒报谎报等行为,已经触犯了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四川已有多名新冠肺炎患者被立案调查。在南充,还出现首例重症患者头天治愈出院,第二天即被立案侦查的一幕。因为其拒绝隔离治疗,悄悄坐车逃逸,挑战了法律威严。
2月9日,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将对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不接受相关检测或防疫、诊疗措施,擅自离开隔离地点的行为;拒绝、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等十类行为严厉打击。截至2月9日17时,成都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行政案件31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9人,行政案件24起、行政处罚25人。
防疫不是儿戏,不是“我要我觉得”。它必须依靠全民的配合,科学的举措,法律的刚严。惨痛教训已经够多了,依法打击,严惩不贷是才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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