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伤环卫工 47小时落网

四川法制报 2020-01-17 00:57 大字

清晨,天色初晓,一辆加装了雨棚的电瓶车突然驶出,将路边一名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撞倒在地,车辆因速度过快也随之滑倒,肇事者不仅没有对环卫工人进行救助,反而迅速扶起自己的电瓶车逃离了现场。15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四分局事故处重案大队获悉,这起电瓶车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到两天就被迅速侦破,警方在肇事男子李某某住所附近将其挡获。

环卫工人被撞受伤

在成都交警四分局问询室,记者看到了事故发生现场的监控视频。13日7时33分,成都市青羊区清波路76号门前路段处,一辆快速行驶的电瓶车将路边正在扫地的环卫工人撞倒,电瓶车失控前行滑倒,只见肇事者站起身后往回走了两步,但他没有多作停留,也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立刻驾车离开了现场。

事故发生后,过路行人通知了附近执勤的交警,受伤环卫工人的同事也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当时她的头上、脸上都是血,伤得很严重,人已经晕过去了。”环卫工人同事说。据了解,受伤的环卫工是一名55岁的女性,目前在医院ICU救治,仍昏迷不醒。

逆向追踪锁定嫌疑车

事发后,成都交警四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侦办案件。由于肇事者在逃逸过程中多次转弯,故意逃避警方侦查,行至两河城市森林公园时就失去了踪迹,为警方办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嫌疑车辆加装了雨棚,特征比较明显。所以我们用技术手段进行逆向追踪,确定了嫌疑车辆的来向。”成都交警四分局事故大队重案组民警范东介绍,警方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反复推敲和辨认,第二天就锁定了肇事者李某某的住所。

15日早上6点,民警在李某某住所附近蹲守将正要出门的他当场挡获。对于肇事逃逸相关违法事实,李某某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赵诗柯

◎交警说法

非机动车加装雨棚违法

“在电瓶车上加装任何形式的雨棚都是违法的,这样做不仅对车辆稳定性和操控性有影响,还会阻碍驾驶员的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范东告诉记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而在电瓶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行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运期间应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切不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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