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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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报记者 曾昌文 赵诗柯 文/图
“因为楼上起火,我家遭了殃,一肚子苦水没处说。多亏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专门安排调解员来帮我们化解纠纷,也让我家的维修费有了着落。”12日,家住成都市龙泉驿区石灵社区的居民孙某某告诉记者。今年8月12日,十陵街道石灵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十陵司法所的指导下,成功调解了这起因楼上起火导致楼下住户财产损坏的赔偿纠纷。
近年来,成都市龙泉驿区司法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使之成为司法行政强有力的执行终端、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重要力量。目前,龙泉驿区13个司法所全部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其中十陵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龙泉司法所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
加强规范化建设 群众办事更方便
“龙泉司法所就在我经常去散步的广场前面,要是有什么法律问题马上就能找到地方咨询,太方便了。”家住成都市龙泉驿区的王女士说。
坐落在驿马河法润广场的龙泉司法所是该区的“明星所”之一。据了解,按照“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业务便民化”的规范化标准建设要求,龙泉司法所醒目设置了司法所门头、标牌、门牌、座牌、公示牌等,将办公场地科学划分为前台接待、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四大功能区。此外,还将司法所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标准统一刊板上墙,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近年来,龙泉驿区为全区13个司法所购买办公用房,面积均在120平方米以上,并且全部办理产权证,部分司法所达到独门独栋标准,实现了“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的集中办公目标。
为解决司法所门难找、路途远的问题,该局主动协调各街道(镇乡)党委政府,通过置换方式,将司法所搬往人员密集、功能集中或党委政府办公地附近,尽可能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从2015年开始,龙泉驿区司法局每年单列20万元用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逐年为每个司法所配备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电子手环等工作所需专用设备。同时在升级完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现在,全区13个司法所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开通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打造专业化队伍 社会影响力更广泛
面对司法所人手不足的情况,龙泉驿区司法局通过压缩局机关人员,首先保证充实基层一线的方式,为全区司法所配备了政法专编人员27名,实现了满编运行。在编制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了1至3名辅助人员;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区总数达到176名;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全区总数达到357名;为司法所所属街道(镇乡)的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实现律师服务全覆盖。
该局落实制度管人,详细制定司法所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法律顾问等各类人员管理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坚持常态汇报,司法所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其他工作人员每月向司法所负责人进行汇报。开展随机抽查,局班子成员会同纪检组人员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人员管理到位。“局里每年会组织4次工作经验交流会、12次社区矫正研判会、2次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努力培养一支精通业务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龙泉驿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司法所相对应地会每月召开1次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讨论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通过人员配备到位、管理到位、培训到位的做法,有效缓解了司法所“人少事多”困难,使服务成效倍增,龙泉驿区司法所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深化人民调解 矛盾纠纷化解更全面
龙泉驿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不断加强司法所机构、队伍、基础设施、所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建立“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整合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
今年1月16日,赵某某、胡某某给同安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送来了一面锦旗。原来,在同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驻所调解室的调解下,两名建筑工人在过年前收到了被拖欠4个多月的工程尾款,满意地踏上了返乡路途。“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离不开‘公调对接’机制的运用。”龙泉驿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调对接”机制以人民调解进驻派出所为主要核心,充分运用治安调解、法律援助等为辅的“多元大调解”工作模式,能够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在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处置治安纠纷的能力和效率。
据了解,全区17个公安派出所已经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全覆盖。其中,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负责人员招录,在主城区和重点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余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由派出所协警、“五老”人员、网格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驻所人民调解工作。龙泉驿区司法局落实对驻所调解室的业务指导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针对驻所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017年以来,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3172件,预防纠纷721件;调解案件总数8811件,成功调解8765件,调解成功率达99.70%,涉及金额约1.71亿元。
今年1月,司法部对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暨“访调对接”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00个集体和400位个人进行了表彰,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表现突出集体”称号,茶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获“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科技助力工作创新 职能发挥更高效
当前,我国科技信息化水平日新月异,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应用也日益广泛。在龙泉司法所,打开手机“人民调解APP”界面,人民调解员可以将调解内容通过语音录入上传,形成人民调解案例库。调解纠纷时所用的语音转换文字系统,可以同时识别普通话和四川话,说完话直接打印签字形成调解文书。
此外,借助科技力量,社区矫正工作也得到全面推进。龙泉驿区司法局通过采用一体三级强力统筹、专职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引力共治、E矫正借力网络的“三力”模式,建实司法所软硬件基础,实现“数据法治”和“智慧司法”。同时,采用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模式,运用移动办案终端开展矫正监管工作,对上联通区社区矫正中心,对下视频点验社区服刑人员,实现三点互通的监管网络。司法所可与社区矫正中心视频连线,通过点验可以核查其身份、查看活动位置。
监狱服刑人员亲属如果不方便到监狱探视,司法所可以通过与省内部分监狱实时连线,实现对监所服刑人员的零距离探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彰显亲情化帮教。“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龙泉驿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局将继续高标准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全区司法所打造成人民调解指挥部、社区矫正执行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市民在龙泉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
2、治安纠纷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促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3、6月6日,龙泉驿区司法局对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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