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标准发布干湿垃圾有了标准分类

消费质量报 2019-11-19 06:25 大字

“你倒的应该是湿垃圾吧”、“我这个应该算是干垃圾吗”……许多城市居民发出的这些疑问,大半年来一直备受关注。

如今,这些关于垃圾的问题,终于有了标准答案!记者从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获悉,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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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类标志调整为四大类

据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家介绍,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将全部代替现行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本次修订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

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分别由4大类标志和11个小类标志组成。明确将原来的6大类标志调整为4大类,去除了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和可堆肥垃圾标志类别标志,加入了厨余垃圾类别标志。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4大类标志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有害垃圾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新版标准里没有了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的说法了吗?”面对记者的疑问,专家回答到,新版标准专门注明了厨余垃圾又可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又可称为干垃圾。同时,新版标准专门注明了除上述4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单独分类。

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还将8个小类类别调整为11个类别,去掉可回收物中的瓶罐,加入的类别包括有害垃圾中的灯管、家用的化学品,新加入的厨余垃圾细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除四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单独进行分类。

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一共删除图形符号4个,新增图形符号4个,沿用图形符号7个,修改图形符号4个。删除的图形符号分别是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新增的图形符号分别为灯管、家用化学品、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沿用的图形符号分别为可回收物之类,塑料、金属、织物、电池和家庭厨余垃圾;修改的图形符号分别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玻璃。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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