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 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办理成功

华西都市报 2019-10-23 02:55 大字

谭先生所居住单元增设的电梯已于7月正式投用。

近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谭先生和妻子一起,来到了成都公积金中心城北服务大厅,“我在网上看到新闻,住宅增设电梯可以使用公积金了,所以就准备好材料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了。”成功办理公积金提取后,谭先生很开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广大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支持力度,提高职工既有住宅居住品质,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纳入了公积金提取范围。

记者了解到,谭先生所居住的金牛区明苑小区已有近20年的房龄,因为是老旧小区,又是7层楼的小高层,小区自交房以来,一直就没安装过电梯。随着住户年纪增大和出行需求,大部分业主有了为小区加装电梯的想法。

从2018年年底召开第一次单元业主会开始,经过业主们激烈探讨和多次沟通协调,施工单位现场勘测以及施工方案的反复修改,今年3月,谭先生居住的单元终于得以开工增设电梯。经过4个多月的施工,电梯于今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9月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安装费用50万元,除开政府补贴的20万元,14户业主自行筹备资金30万元。

“我在网上看到公积金提取新政的宣传新闻,就一一对照准备好资料,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了。现在政府对这个工作非常支持。不论是金牛区社区,还是住建局和公积金中心,办理都非常顺利。”谭先生说。

在办理过程中,有一个细节让谭先生觉得非常人性化。中心在接到他的资料后,发现其提交的“特种设备使用证”所写的小区名,同谭先生房产证上的小区名有出入。为了不让谭先生反复跑路,成都公积金中心在收下资料后,特意前往其所居住的小区,向物业核实情况后,根据加装电梯的公司和型号,确认所提交材料属实,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谭先生提供的3万元收据,为其办理了公积金全额提取。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朱珠

/提醒一下/

有了谭先生的先例,为避免职工因要件不齐反复跑路,凡具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业务办理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

2、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I类银行储蓄账户;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

4、《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1份。业务证明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3、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4、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5、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特种设备使用证);

6、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职工可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发证时间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办理该项提取业务。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此外,要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需增设电梯完成竣工验收之后,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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