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上“地铁房”遭罚10万!

成都商报 2019-10-17 00:50 大字

总价xx起,买xx线地铁房,公交车交通便利……你以为这样的任性广告招揽了客户?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公布了其近期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广告,并对其中典型违法广告予以曝光,其中成都盛和城置业有限公司因傍上“地铁房”3字被罚10万。同样被开出10万罚单的还有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成都中鑫海置业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此次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的典型违法广告中,除了在互联网、网上商城、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投放的广告外,还对一些商家发布的DM单、菜单等印刷品,以及橱窗、灯箱、钢架、吊旗等户外广告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在此次被曝光的违法广告中,成都盛和城置业有限公司却明知故犯,在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某楼盘销售中心,利用钢架、吊旗等载体发布内容为“…总价30万起,买天府新区地铁房”的户外广告。

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中,该公司却并不能提供相关依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记者发现,还有另一家置业公司也被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成都中鑫海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公司自设的某楼盘项目微信公众号发布“ …建面约23-70平米临街黄金小旺铺面积小门槛低随着商铺自身的不断升值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同时还能升值…占据城北新区&高铁新区核心尽享城市向北发展红利升值空间不可限量…紧邻天新邛快速路40分钟即可直达天府新区……随心掌控财富增长,宜商宜租”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当事人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此外,成都博钊广告有限公司在店铺橱窗、灯箱、展板、吊旗等载体发布“别太当真,高于8%的投资回报仅仅只是预期;手上有铺 平均资产保值率至少高于30%,拿什么拯救你的资产焦虑?皇冠湖原始股/ 地铁黄金三角价值投资”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成都古蜀乌木工艺品厂在网上商城自设的网店内发布“我厂产品均采用千年乌木为原材料……是佛家、道家塑像很好的材料。因为它能驱邪避凶,有护身的作用……”等内容的广告,含有迷信的内容。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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