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民政局关于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消费质量报 2019-09-27 12:54 大字

锦民1号

成都锦江惠源文化艺术学校等17家社会组织:

经我局立案调查,成都锦江惠源文化艺术学校等17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第一款第(三)项及《行政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现责令17家社会组织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二、整改内容(一)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及再完善情况;

(二)重新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三)学习并对照检查对《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查找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五)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三、整改结束后向锦江区民政局提交书面整改审验报告,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改正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实施撤销登记。

附件:《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改正公告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2019年9月27日

新闻推荐

成德绵三地签署协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本报讯(记者伍玲)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下,成都、德阳、绵阳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知识产权跨区域执...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