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猪十条” 确保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
本报讯 据四川在线消息,9月16日,记者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要求,成都市近日正式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简称“猪十条”)。成都的“猪十条”明确了成都市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目标,提出了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十条措施包括: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猪发展建设任务;推动生猪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着力加强现代良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力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强化生猪产业金融支持;完善猪肉市场供应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保障。
成都生猪保有量不低于400万头。根据成都市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和产业功能定位,成都市9个市、县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确保全市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成都市财政对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区(市)县按照每年每头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生猪生产发展。
探索跨市州建生猪基地。成都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新建、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养殖、屠宰加工、物流营销等资源,进一步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推动生猪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实现“规模养殖、标准生产、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品牌经营”生猪产业新格局。
对育种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发展生猪产业,能繁体系是基础。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成都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确保养殖安全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
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完善并严格落实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饲料、养殖、屠宰、加工、物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市场保供向低收入群体倾斜。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对成都市低收入群体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生猪产业金融支持。构建生猪产业金融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农贷通”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供供应链金融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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