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一本旧书 回忆翩然飘落

成都商报 2019-09-14 00:54 大字

能在书中发现“过去的自己”并不容易,因为这意味着你需要重读一本书,有这种资格的书并不多

那时候,真是每个日子都是诗啊……那个扎着马尾的少女,希望你心中永远有风起,有诗落,有花瓣飘过。

我们在书页里夹过多少东西?一片树叶、写着某个电话号码的便笺纸,一封早已被遗忘的书信,一根头发,一朵薄薄的花……

很多时候,这些东西被我们随手夹到书里后,就此忘记。一本书看过之后,可能很久都不会重新翻开。所以,当你无意中又翻开书,那些自纸页间翩然飘落的物件,都唤起了怎样的回忆呢?

师妹从图书馆的书里 翻出了一张我的照片

我大学毕业之后,还在学校附近住了一年。有一天,低年级的一位师妹约见我,见面后,她递给我一张照片。接过后我不由大吃一惊:你怎么有我的照片呢?原来,她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看着看着,就发现“我”藏在里面了。

那是我和同学们一起去山上看樱花时拍的,同学把照片洗出来后给我,我看书的时候,就随手作为书签放在里面了。我把书还给图书馆的时候,也没有检查,真够粗心大意的。

如今,照片和师妹都已找不到了,但我对那照片中自己的样子却记得清晰,仿佛经过了这一番流转,照片获得了某种力量的加持一样。

这样的故事总会让自己感动,因为它背后是青涩的校园时光,是一个爱读书的年轻自己。我读大学的时候并不算是用功的学生,也不太喜欢学校的图书馆,因为里面我喜欢看的书很少。但是,我也确实极为投入地去借书、还书,说明没有完全荒废学业。

这事对我是一个提醒——后来有人找我借书时,我总会再去翻一下,生怕自己在书中遗留了什么秘密。

当然,在上面画线和批注不算什么秘密。在北京读研究生的时候,我从地坛书市买了一套《鲁迅全集》扛回宿舍,打开读的时候,发现前三卷被前主人认真阅读过,用很细的铅笔画线,还有一些批注。从字体来看,很像是一个女生。

这让我伤感了好一阵子:她是谁呢,为什么只读到第三卷?发生了什么,让她把这一套鲁迅全集贱卖?这当然找不到答案,事实上我毕业的时候,又以当初买下的价格,把这套书卖给了另外一个同学。那时我还想,看完了,以后再也不用读《鲁迅全集》了。没想到工作几年后,我又买了一套新版的《鲁迅全集》……

工作后,我开始持续、稳定地买书,希望能有一天,可以有足够的钱,买自己想看的一切书籍。有了书架、书房,看书也就比较随意起来。有一年冬天,我读一本书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张特别的书签:一张百元大钞!竟然就这样被自己随意埋在书中,当时可真是欣喜万分,因为正好穷得要命,一百元也是救命钱了。

能在书中发现“过去的自己”并不容易,因为这意味着你需要重读一本书,有这种资格的书并不多,大多数读过的书,就像旧时的宫女一样,难以获得垂青的机会。不过,如果碰巧在自己的书中发现什么,最强的感受一定是种迷失感——那是一种提示,证明过去你曾经“读过”,但是你却发现,已经记不起当初的细节。(张丰)

登机牌和演唱会门票 是我最中意的书签

那天,为了查一个生僻字,我掏出了书柜深处那本捧在手里几欲散架的老字典。太久没查了,翻页都变得极不熟练。我一边胡乱往后翻,一边为了准确定位,把字母顺序背出了声。

突然,一张薄如纸片的枯黄野蔷薇标本映入眼帘。那是一张还来不及密封过塑的自制书签,翻开时,还有一只很小的书虫从枯干的叶片下爬出来……哇哦,我差不多都忘了,我以前那么喜欢自己做书签!

我来了兴趣,又去翻成语词典、英汉词典、英语口语词典等几本大部头,每一本里都还好好地躺着曾经上学路上熟悉的各种花草植物的“干尸”。字典厚重,用来压平、压干植物局部,最适合不过了。风干后带去照片冲洗店塑封,就是一张6寸的原创书签了。

我一向不喜欢市面上销售的书签,不是因为不美,而是因为对我来说,尺寸太小了,稍微厚一点的书就会让它“湮灭”,很难找到;要不然就是工艺太繁复,那些或金属或竹、木质地的书签也显得太厚重了,夹在薄一点的书里,容易凭空掉落。

我很爱惜书,书页折角是万万不能的,那怎么办?有次出门旅游,忘了带书签,于是随手把登机牌放进书里,竟发现出奇地合适!

除了登机牌,演唱会门票也完全契合我的需求,大小、厚薄无不合适,仿佛天生就是为了给我当书签的。

有次借了本旧书给同事,还书时,她神神秘秘对着我笑。我问她怎么了,她笑嘻嘻地翻开书页,露出我夹在里面的一张书签。“没想到平时多高冷的你,居然还悄悄咪咪地追星哈!未必你还要看他演的那些电视剧哇?”

我一看,那是一张前两年李易峰成都生日演唱会的门票。哎呀!我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地承认:“嗯我不看……我就是觉得,他……还多帅的嘛!”(周浅易)

突然掉出来的那首诗 像是某种神秘的启示

2014年,我在一次出差的时候偶遇了前男友,他当时刚离婚不久,而仍大龄单身的我,心里便不可避免地涌起了某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还有没有可能重新走到一起?理智层面上,我知道是不可能的,他当年劈腿的事情深深伤害过我,我们也是因此分手。但兜兜转转那些年,似乎有些旧伤也不觉得痛了……何况他又强烈地表现出:最爱还是你。

这让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出差回来后,我在长达两周的时间里过着半恍惚、半清醒的生活,反复回想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曾有过的甜蜜时光,和他则在微信上保持着暧昧的联系,甚至不曾注意到他完全没有承诺过什么具体的计划。

记得当时也是初秋,我在第二个周末的下午,独自在家整理书柜,忽然看到一本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并且想起来,是前男友买来送我的,当时我俩经常一起逛书店。

手抚封面,怅然坐下在床边,我打开了这本书,随手翻起来。自从第一次看完后,这大概是时隔5年后我第二次打开这本书。

不曾想,书中掉出了一张薄薄的纸,浅黄色、半透明的纸,上面写着一首诗,是我的笔迹,来自希腊著名诗人卡瓦菲斯的《天神放弃安东尼》。

“当你在午夜时分突然听到

一支看不见的队伍走过

伴着优美的音乐和说话声

……不要徒劳地悲叹

要鼓足勇气,像早已准备好了那样

……向你正在失去的亚历山大告别”

很难描述那一刻的感觉,周遭的光线仿佛忽然亮了一下,就像是有道刺眼的闪电划过眼前——面对现实吧,过去的就是过去了,不适合的依然不适合,向你的自我哄骗告别吧!

可是,当时我为什么、在怎样的心情下抄写了这首哀伤美丽的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慕南)

用牵牛花做成的书签 还有一层淡淡的紫色

不久前,趁着换季,我又好好地把家里的书柜收拾了一遍。收着收着,就发现了放在最上面一层、早已蒙灰的一本手抄本,来自我的高中时代。

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我手抄的当时在课外书上看到的写得好的段落和句子。同时发现的,还有夹在本子里的我当时用花瓣自己做的一张书签。

高二的时候,我被分到了文科班,结识了好几个同样“不务正业”的小伙伴。那时课业虽然辛苦,但一下课,我们就会一起跑到操场旁边的小山坡上,捡落叶,摘些好看的花花草草,做成书签。

落叶还好说,大,用厚的本子一夹了事。那些娇嫩的花瓣就难办多了,先得用手轻轻地将它们展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夹在书或本子里,平时还不敢去乱动,生怕一动就起了褶皱。

夹了七八天以后,眼见花瓣和叶子都平整了,颜色也褪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就拿来早已裁剪好的书签大小的厚纸板,然后按自己的构思,先将花瓣和草修剪成想要的形状,再用胶水粘在上面。花瓣和草以及落叶无法表达的地方,就用钢笔自己画。

这张夹在本子里的书签,应该是我当年最得意的作品之一吧,所以才会珍藏至今。这是一张用牵牛花花瓣粘成的书签,时至今日都还有一层淡淡的紫色留在上面。旁边是我用钢笔画的远山,上面配了一段我自己手抄的席慕蓉的诗。

“在无人经过的山旁/桃花纷纷地开了/并且落了”

那时候,真是每个日子都是诗啊。如今再看这张书签,我仍会惊异于当时的才华。那个扎着马尾的少女,希望你心中永远有风起,有诗落,有花瓣飘过。(林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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