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乞碗与庄周借粮
□陈亮
初夏的成都杜甫草堂,游人如织。堂内古树参天,郁郁葱葱,浣花溪水穿堂而过。仿古建筑修旧如旧,历代名人的书画楹联随处可见,作为中国文学的圣地,一种浓郁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
花径红墙青砖,两旁茂林修竹,遮天蔽日,在花径上行走,似乎能感受到历史的悠远,闭上眼,仔细品味杜甫“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自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然而在众多的景点中,我却在游人不太感兴趣的唐代遗址边久久逗留。
公元759年暮冬,杜甫为躲避“安史之乱”,携家幼由陇右入蜀,在成都西郊浣花溪畔寓居草堂,度过了四年的田园生活,并留下了240余首诗歌,其中不乏有《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蜀相》等流传千古的佳作,成为中华诗歌文学的高峰。时光烟云的深处,杜甫当年的茅屋已湮灭得无影无踪。堂内能直接感受触摸到历史深处的似乎只有唐代遗址这处地方,几米深的黄土地上已无任何建筑,只是依稀可见当年人类在此生活的痕迹和影子,还有就是几只散发在地上的唐代陶器,打眼一看,器型粗粝,工艺简单,毫不精美,这应该就是当年杜甫所居住在草堂邻居所使用的日常器物,足见当年百姓生活的艰辛。
由此而油然让人想起杜甫在草堂所做的一首诗,并不是很出名,《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碗》:
大邑烧瓷轻且坚,扣如哀玉锦城传。君家白碗胜霜雪,急送茅斋也可怜。杜甫寓居草堂。在那个战乱物资匮乏的时代,一个胜霜雪的白瓷碗也许能够给平淡的田园生活增加一丝亮色,或许能够给孩子和家庭增加一点欢乐。杜甫是一个丈夫,更是孩子的父亲,给家人带来些许快乐会给他带来极大的满足。于是他又一次厚着脸皮,甚至是乞求一位姓韦的能再次给他一些大邑产的白瓷碗,即使碗里只能有一些粗茶淡饭。读到这里,我们不知道杜甫乞求大邑的白瓷碗有没有求到,但仿佛看到一个真实的杜甫,有着真性情的杜甫,有着赤子之心的杜甫,即使生活艰辛也不湮灭对美的追求。一千多年后,鲁迅先生同样说出“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无独有偶,战国时代的庄周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也是我国文学史上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他留下的《庄子》一书,内篇七篇,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细细读来,文辞藻丽。但整部书中庄周是平和的,连生死都看得开,似乎对任何事都是置之度外,有着超然物外的人生智慧。
全书中唯一一次记录庄周发火的是借粮,庄周家境贫困,快揭不开锅了,向监河侯借粮。
监河侯曰:“诺。我将得邑金,将贷子三百金,可乎?”意思是要等到年终收到赋税后才借给庄周。
庄周“忿然作色”,愤怒地变了脸色,这也是整部《庄子》书中唯一记录庄周的勃然大怒。庄周于是给监河侯讲了个故事,说“我昨天来借粮的途中,听到半路上叫喊。我四下张望,车辙里有条鲫鱼。我问它:‘你喊什么?’鲫鱼对我说:‘我是东海神的使者。您肯以斗升之水救我吗?’我说:‘好,我将去东方吴、越两国游历,我要激起西江水来迎接您,可以吗?’鲫鱼愤怒地变了脸色,说:‘我失掉了经常接近的东西,我没有安身之处,我得到斗升之水就可以活命。您说这样的话,还不如及早到干鱼铺子来找我!’”
故事讲完后,庄周拂袖而去,却留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成语:涸辙之鲋。
庄周可以自己不接受楚庄王的任命,而宁愿去做“一个在泥塘里拖着尾巴爬的乌龟”。但他为了家庭却不能不去借粮,而且要忍受监河侯的奚落。这与杜甫乞碗是一样的道理,这两个中年男人为家庭和生存所做的努力,值得后人敬佩。通过这两个故事,让我们可以时光倒流,触摸真实的杜甫和庄周,更可以感受到他们身上的可爱之处,正是这种真性情和赤子之心才使得两人创造出中华文学的不朽作品而流芳后世。
在这个初夏的傍晚,我站在草堂的唐代遗址处,想起杜甫的这首诗,想起庄周借粮的故事。人到中年,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历经人世间的冷暖,有了家庭的负累,才知道生活不易,才能真正体会杜甫诗的现实情怀。“鲜衣怒马”的青衫少年那是万万体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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